本报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权威人士处独家获悉,IAEA在刚刚完成一份针对中国核安全监管的“同行评议”报告中说:中国核安全监管存在明显缺陷--监管机构并非完整实体,组织架构不够清晰。
IAEA去年组织了17个国家的22位专家对中国开展“同行评议”。就在6月底IAEA部长级核安全会议期间,IAEA推出了这份中国核安全监管报告,其中以正面评价为主,但也指出:“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不是一个完整实体,这影响到其有效性和对监管职责的履行。”
对于“同行评议”提出的批评,中国环保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长刘华向本报记者表示,IAEA已将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有效性和监管能力的重要性提到空前高度,我国政府也在考虑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核监管机构有能力充分履行职责。
目前全球在运行的核反应堆有440座,中国只有14座;但全球在建核电机组中,中国有28个,占46%。16个省份都有修建新反应堆计划。
经合组织(OECD)核能署(NEA)总干事Luis Echávarri对本报说,从整体来看,中国将是未来引领全球核电产业的大国,在发展核能的同时,必须将核安全列在首位。
“非完整实体”监管?
数位不愿透露姓名、参加了此次“同行评议”的核安全专家对本报转述了报告主要内容并作出补充。报告指出中国核安全监管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存在不足。
中国国资委下属的能源局是中国核电业的重要分管部门,工信部负责军用核能安全监管。民用核工业安全监管机构由环境保护部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下称“核安全管理司”)负责。
核安全管理司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国家核安全局。中国在广东发展核电之初,中央就决定一切要按国际
标准和通行规则建立,包括独立的核安全监督机构。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国家核安全局被并入环保总局,成为核安全管理司。所有技术人员留在这个司,行政人员则被打散分配在当时的环保总局(后升格为环境保护部)不同部门。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仍对外保留。
环保部核安全管理司目前编制59人;下设六个监督站和专职核安全中心,共有近千人,不仅负责全国的核安全监管工作,也负责辐射监测和辐射环境管理。
目前核安全管理司的人员配备与他国相比也捉襟见肘。相比之下,美国目前有104台核电机组,核监管人员4000人;法国有59台机组,监管人员2000人;日本55台机组,也有2000监管人员。
前述核安全专家说,环保部核安全管理司既没有独立的财权、人事权,也不能独立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国际合作。
“我们现在的情况就像救火队。”一位国内核工业领域专家对本报说,“救火的定位就只能是救急,没有一批长期研究、思考核安全领域问题的专业人员配置,恐怕很难避免忙中出错。”
“国家核监管机构必须真正独立”
邻国日本在核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上也有交叉,不过在福岛核危机之后即作出了调整。
日本的核安全监管很大一部分职责也在负责核工业发展的通产省。通产省负责商用核电厂的许可证管理,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很快宣布将核监管职能从通产省分离出去。
在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看来,在对日本核事故反思后得出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国家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以及确保获得国家充分授权开展有效监管的能力。
天野之弥说:“国家核监管机构必须真正独立,并有足够的资金和训练有素的人员配备。”
多位国内核电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核电优势明显,不能“因噎废食”,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核电的原定发展计划不会一点不受影响,但大力发展核电的目标不会改变。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日前在一个论坛上透露,该局已于5月份完成所有在运核电站的安全检查工作,近期将对在建核电站项目进行类似检查。
尽管检查结果并未对外公开,但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研究室主任郑玉辉上月表示,目前运行的核电站都符合国家核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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