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京都议定书》之问:难道要等到2015?

2011-07-06 04:12:00 |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由于上述会议是闭门会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各方渠道获悉,尽管主办方以德国式的认真严肃来组织会议,然而刚刚结束的这场部长级气候谈判会议还是失败了。

  在暴雨狂泻的这个夏天,我们所面临的气候极端现象与科学家们曾经的警告是何其相似。

  面对着明年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德国总理默克尔的答案是:“德国和欧盟需要一个单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后继者。”

  “我们决心大胆地往前走,”默克尔7月3~4日在德国举行的环境部长级气候谈判中致辞,“目前的二氧化碳自愿减排远不充分,排放令人担忧,谈判速度迄今却仍以蜗牛的速度前进。”

  由于上述会议是闭门会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各方渠道获悉,尽管主办方以德国式的认真严肃来组织会议,然而刚刚结束的这场部长级气候谈判会议还是失败了。

  默克尔所指的单一的《京都议定书》后继者直接触碰到了一个问题,即发展中国家坚持的“双轨制”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否会被抹杀,这触碰到了发展中国家谈判的底线。

  在本报拿到的会后《联席主席摘要》上,有这么一段话耐人寻味:“多边系统的价值在此次谈判中被重点提及;然而该多边系统的未来,在有些谈判方看来,是基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下的双轨制成果;在另一些谈判方看来,是指在《公约》下的一个单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此方面,德班会议需要给予这个未来的全球系统一个政治方向,指明其形式以及时间轴,确保全球变暖维持着1.5或2摄氏度范围之内,”上述《联席主席摘要》表明,“在这方面2015年的复审需要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这意味着“德班会议还是应该在未来的系统上指点政治方向,哪怕没有一个清晰的决定,但是需要有个方向,例如是否还坚持双轨制,是否遵从共同愿景。”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李雁对本报表示。

  同时,对于这个“2015年”的时间点,李雁表示,这应该是与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政府间专家委员会(IPCC)的第五次报告以及届时出炉的更严格的科学证据相挂钩。

  谁是继任者

  来自35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谈判代表在德国彼得堡为将于今年11月28日开始的南非德班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作准备,会议由德国和南非联席主办。

  默克尔在其间表示,所有国家都必须承诺具有约束力和可核查的目标,以减少他们的碳排放量,并在《京都议定书》到期后达成一个新的国际气候协议。

  “我们需要在每个国家的具体措施。”默克尔表示,在德国和欧盟所推动的“一个单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中,工业化国家需要领头,然新兴经济体也要采取有助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

  默克尔并强调:“新兴经济体必须分担一部分,因为工业化国家不能单独达到目标。”

  此外,默克尔还表示,她“非常详细地”同到访德国的中国总理温家宝讨论了气候变化,并在彼时强调“根本的重要性也是为了中国”。

  “总的来说,此次部长级别会议在推动气候谈判进程方面,不尽如人意。”李雁表示,“其中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方面,并没有清楚的进展,反而有一些传言是,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在闭门会谈中对这个问题态度非常强硬。”

  “欧洲方面,在会谈中,即便是德方也没有在《京都议定书》问题上过多坚持。”李雁表示,在两轨制等众多方面,也并没有清楚地讲述对于德班的期望值,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间。

  不过德国还是做了很大的努力,李雁表示,默克尔也表示要将此议题带到安理会里面去。

  而且如果真的要满足加拿大等国的要求,将所有排放大国都放在一个协议下,甚至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形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这样无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样恐怕并不会把排放目标提高,恐怕最终都会做得很低,李雁表示。

  另一种提法是将《京都议定书》扩大,把一些可以做减排的发展中国家拉进来,但是这个政治上可行性更渺茫,李雁对本报表示。

  在英国外交大臣、气候变化特命大使艾士诚(John Ashton)看来,需要多少时间来推动这一转变最终是一个政治问题。

  重新平衡的竞赛

  “在任何谈判中都会有一种认为全世界处于零和博弈的倾向。这种情况可能不可避免,但这既无裨益,也不是对现实的全面反映。” 艾士诚表示,“我们当然需要以一种尊重合理合法的平等关切的方式推进谈判。可以理解的是,一些人把这项谈判看作是瓜分有限的碳空间的一种实践。但碳空间在一个食品、水和能源的安全都受到严重挑战的世界中是没有多少价值的。”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相信不仅且必须把气候变化维持在2摄氏度以内,并且我们能够在不给任何经济体增加不公平的负担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艾士诚表示,“但是,我们必须向那些可以做出决定成败的投资决策的投资者们提供充分的保障。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框架,这一框架是基于观察整个经济体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总量目标,并且随着更多的国家加入而呈现周期性的扩展。”

  针对中国的一个问题是:在既定的保质保量的增长前提之下,中国能否期望在下一个周期——《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第三个承诺期用《京都议定书》语言制定这样一个总量目标?艾士诚指出,与此相关的是,中国将在何种程度上允许政策受制于美国国会当前面临的限制?

  “在英国我们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艾士诚表示,“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碳预算,保证我们 2027 年的碳排放实现比 1990 年少一半;我们已经开始了最激进的电力市场的重组调整,这将持续一代人的时间,这样的投资鼓励措施在保证我们的电灯不灭的同时在 20 年左右的时间里为我们提供一个碳中和的电力系统,其中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风能——在发电中的比重将在 10 年内从现在的 4%左右上升到30%以上。”

   

  “我们将建立 4 个具有商业规模的发电站,作为未来几年内碳捕获和贮存的示范工程,同时还将开发北海沉淀池作为整个北部欧洲的二氧化碳储存基地。” 艾士诚表示, 正在组建一座绿色投资银行,减少私营领域投资低碳基础设施的资本成本,同时在自己的经济体内为碳制订了一个底限价格,该价格将在 2020 年上升到 30 英镑/吨。

  此外,将通过“绿色新政”(Green Deal)在无须使业主付出前期成本的前提下实现这一目标。艾士诚表示:“在英国,我们相信这一转变所带来的机会将超过所面临的风险。我们并没有等待气候谈判中的更多进展——尽管我们也希望我们不等就行动的意愿能够对谈判起到推动作用。”

  但我们最终把这看作一场竞赛,跑在前面的将获得最高奖励,而低碳基础设施和低碳制造业能够支持我们实现我们希望在自己的经济体达到的重新平衡。”艾士诚表示,“与此同时,如果我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那么我们可以跑得更快。这就是为什么联合国气候谈判如此重要的原因。”

  德班或设置“转型期”

  以目前情势看来,一个“转型期”的设置已经被纳入了讨论之中。

  在此次会议上,各国部长都同意关于“转型期间”应该继续予以深入讨论,《联席主席摘要》表明:“在减排问题上,各国部长都意识到了双轨制之间成果的联系,以及这同法律形式之间的关系。”

  与此同时,会议也讨论了2015年的复审问题。

  到了IPCC的第五次报告时,最新的科学证据将比第四次更严格,且将把减排雄心继续往上推,李雁表示,考虑到当下减排数字与2摄氏度的标准相差很远,在政治状况并不给力的情况下,从2010年开始,就一直在把2015年这个概念加强。

  这是小岛国和欧洲都同意的,没有人会特别反对2015年的复审,李雁表示,不过这很难说是一个正式的程序,还是一个参考文献。

  继续届时提到非常严格的减排目标,当然也不排除对于发展中国家更强烈的目标,借以能增加政治说服力,李雁表示。

  此外,此次在德国彼得堡上唯一取得进展的领域即在资金方面。

  在哥本哈根会议和坎昆会议上,发达国家承诺在2010年至2012年提供300亿美元的应对气候变化快速启动资金,承诺到2020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相关援助资金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

  此次,各国再次警告,不要在2012年之后形成“资金空缺”,并强调了2020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相关援助资金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的重要性,并提出将需要在德班使“绿色气候基金”开始运行,并同时避免其空壳化。

  就目前现状看,2013年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资金还是零,德班会议应该在2013年至2020年的资金落实方面找到解决办法。

  同时,去年年底坎昆会议在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等问题上做出了一些机制上的安排,例如设立绿色气候基金,成立过渡委员会讨论研究绿色气候基金的设计和管理、运行模式,任务是向德班会议提交具体的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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