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违法用地上升50% 拟终身问责制

2011-07-13 00:50:02 | 作者: 贾海峰 张伶 北京报道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2011年上半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7.8万亩。

  

  7月12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李建勤在通报2011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形势时表示,2011年上半年,土地违法形势依然很严峻,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0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7.8万亩(其中耕地9.4万亩),同比分别上升8.0%、14.8%(0.3%)。

  其中,东部、中部地区发现违法用地面积分别为5.1万亩、9.6万亩,同比分别下降12.5%、1.2%;西部地区发现违法用地面积13.1万亩,同比上升50.6%。

  而就在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在通报2009年土地执法检查处理结果时,对44名地方官员和29名地方国土官员分别给予了行政和纪律处分。缘何土地违法数量和面积仍然在上升?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公布的73名地方官员土地违法处理结果当中没有被撤职和免职的,原因是这些人违法程度还不构成免职和撤职的处罚程度。

  不过,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的长效机制,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透露,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对于包括土地违法在内的行政行为的终身问责制。

  西部违法用地上升

  当天,李建勤通报了包括云南楚雄州政府违法批地案在内8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公布了包括河北省鹿泉市众诚白鹿泉体育休闲俱乐部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在内的5起挂牌督办案件。

  记者注意到西部地区违法用地同比上升最高,现象最为突出,其中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布8起违法案件中占了5起。

  比如云南省腾冲县委、县政府违法批地案,云南省楚雄州政府违法批地、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四川省泸州玉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陕西省咸阳市北八道(咸阳)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李建勤也对记者表示,受区域发展规划实施、城市新区建设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地方换届、执法手段有限和违法成本低等诸多因素影响,土地供需矛盾加剧,违法违规反弹的压力很大。

  重大项目的违法用地问题居高不下,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违法违规居高不下。

  除此以外,“以租代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步凸显,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了人们的土地增值预期,感到“种地不如种房”,不少地方出现耕地流转“非农化”倾向,非法圈占土地开发房地产、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小产权房”、工业园等。

  李建勤也表示,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达比较慢,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观念淡薄,对于东中部转移的产业项目,西部地区城市政府往往是先用地,后申报,很多用地手续不合法,变成了违法用地。

  对于土地违法的问责机制,李建勤表示,国土资源部推行的土地违法共同责任机制,就是要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的问责机制,市县政府出问题,省级政府要负责任,这是最近土地违法问责行动得到比较有力执行的原因。

  要实行终身负责机制

  对于近期连续多次公布土地违法处理结果的问题,李建勤表示,7月7日公布的2009年土地执法监察违法用地问责结果,被看做是全国范围土地违法的首次土地问责,这只是个开始,土地违法问责会一直持续下去。

  不过,在地方上还有一种心态比较普遍,当一个官员被问责之后,很多官员站出来为其鸣不平。这还是站在一种大力发展经济的角度去看问题,没有对滥用资源以及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造成了经济发展当中的错位。

  “要想看到更大的效果,就要将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具体情况去具体追查真正的责任人,而不是形式上的责任人。”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专家如是说。

  今年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当中影响最为广泛的最具震慑作用的当属5月被曝光的“香河违规事件”。在有关部门介入香河土地违规调查后,包括县长、县国土局局长、副县长等九人被建议免职、撤职、行政记大过等。

  上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专家表示,对很多官员降职和免职处分的难度比较大,即使一些官员被降职和免职,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地方经济发展冲动对于土地违法占用的冲动。

  据一位消息人士称, 前段时间在青岛举行的一个地方政府官员参加的内部培训会上,有高层领导称,未来地方政府官员将被采取“终身问责制”,被换届的领导班子有可能因为土地违法违规等问题持续被问责,杜绝类似透支当地土地财政,土地贱卖等乱象的出现。

  据该人士透露,实际上,目前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离任、借调的参考依据已经将在任期间的责任落实等情况作为一种软性参考。

  上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专家建议,目前问责制的整个体系还比较薄弱。建议从三个阶段将问责分开独立进行,首先要有个明确的土地违规发现机制,覆盖面更广,更灵活,之后会有一个独立的评估机构去评估发现的问题,最后一步的问责处理不应该由国土相关部门进行主导。

  “我们需要一个更加独立的问责体制,建立第三方的独立的监察机构。”上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专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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