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鼓励燃气发电 部署江浙燃气电站供气

2011-07-15 13:04:22 | 作者: 王秀强来源:21世纪网

  

  迎峰度夏期间,国家能源局鼓励增加天然发电负荷,增加电力供给。同时,国家亦释放出鼓励天然气发电政策信号。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确保江苏省和浙江省迎峰度夏(6月15日-9月15日)用气需求,发挥两省燃气机组在缺电高峰时段调峰作用。

  截止目前,江苏省6台西气东输直供燃气机组基本实现满负荷发电,发电量增加约1000万千瓦时/天;浙江省平均增加1-2台9F燃气机组,发电量增加约1100万千瓦时/天。

  国家能源局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通过合理安排和科学调度,在保障管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向江苏直供电厂每天增供至少100万立方米天然气用于顶峰发电,向浙江天然气管网增供至少150万立方米天然气用于燃气电厂高峰时段顶峰用。同时要求在实际运行中,如有富余气量,继续向江苏、浙江省增加供应。

  国家能源局统计显示,江苏省共有燃机14台,装机容量366万千瓦,约占全省总装机6%,其中,西气直供机组为8台9F机组,共计312万千瓦。迎峰度夏前,江苏直供电厂每天接收天然气约880万立方米/天,每台机组平均220万立方米/天。中石油增供天然气后,6台西气直供机组用气290万立方米/天,增供70万立方米/天,还有2台直供机组因送出系统故障暂供220万立方米/天。

  浙江省共有燃机18台,装机容量395万千瓦,约占全省统调装机10%。其中,9台9F机组装机容量351万千瓦。迎峰度夏前,燃机发电可用量约800万立方米/天,每台燃机平均运行时间约10小时。

  中石油和中石化增供天然气后,燃机用气1150万立方米/天,每台燃机平均运行时间约14小时。其中,中石油从750万立方米/天增供至850万立方米/天,中石化从390万立方米/天增供至550~640万立方米/天。

  天然气专家称,目前,在我国天然气使用结构中,工业燃料和城市燃气所占比例较大,发电和化工气量较少。“十二五”中国天然气市场供需形势明显好转,国家将鼓励天然气发电。

  随着气化率的提高,天然气消费结构将进一步优化。2015年我国天然气需求中,城市燃气占32%,工业燃料占31%,发电占21%,化工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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