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侦探”下乡搜证据

2011-07-15 00:00:00 | 作者: 徐芸茜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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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芸茜 北京报道

   种种迹象表明,欧美正在为针对中国的反补贴大战储备弹药。
    据商务部消息证实,目前欧盟、美国庞大的雇员队伍正赴中国各地,专门搜集地方政府税收优惠等补贴政策的证据,范围细化到乡镇级别政府。
    “在WTO对我国的第三次贸易政策审议中,地方政策已经成为主要成员国质疑中国补贴政策的关注点。这也是今年反补贴争端的一个重大变化。”商务部内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称。
    不久前欧盟首次对中国产品动用反补贴调查案也印证了这一点。5月起,欧盟宣布将对中国出口的高档铜版纸(用于杂志和产品目录)提高关税。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欧盟首次以其所称的政府利用非法补贴提振产业为由,对中国出台惩罚措施。此前欧盟一直普遍采用汇率、反倾销等惩罚措施。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赵燕菁对记者分析,西方国家现在终于恍然大悟,中国企业享有的优势,乃是来自于“政府提供的廉价土地和融资”。
    按照中国入世时的承诺,最晚到2016年,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件将自动失效,到时反倾销将不再会是中国主要的贸易壁垒;相应地,对中国补贴的质疑和责难就会多起来。反补贴与反倾销最大的不同在于,反补贴将中国政府列入调查范围,使政府政策和体制遭受质疑。除了给企业造成影响外,也会影响政府政策的实施。
    因此,目前欧美针对我国政府补贴政策的搜集对于下一步贸易争端发展至关重要。
    专家表示,欧美已经盯上了中国“补贴”,今年对中国补贴的责难或将成为贸易摩擦的焦点;目前,欧美已经开始布局后市场经济时期对中国的贸易制裁,这一次则是直指“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反补贴纷至沓来
    一方面发动多起反补贴调查,另一方面着手搜集中国政府针对企业的补贴证据,欧美已经盯上了中国政府“补贴”。
    今年上半年我国就已经遭受多起来自欧美的反补贴调查。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我钢制轮毂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同一天,美国商务部对我国镀锌钢丝产品启动“双反”调查。
    此外,来自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消息显示,美国业界已经于5月11日向美商务部和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质无缝高压气瓶启动双反调查。
    美国对中国新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激增的同时,欧盟也不甘示弱。5月份,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征收高额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这是欧盟首次挥舞起“反补贴”的大棒对中国进行贸易制裁。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贸易摩擦手段正在发生转变。欧盟这次的做法,实际上一方面是扩大出口,另一方面会抵制中国对欧盟的出口。因为中国的利率没有市场化,因此中国的铜版纸生产企业得到的贷款是低息的,中国由于土地没有市场化,因此中国的土地出让费用是偏低的,也包括税收等等。
    据悉,欧美此次主要搜集针对中国地方政府的补贴(包括融资支持),而其中绝大部分财源都来自于土地。具体讲就是“土地财政”——政府将房地产收益(隐含70年财产税的贴现),源源不断地注入企业(通过地价、税收优惠和融资),使得中国企业获得了空前的竞争力。
    “商务部已对此事重点监控,并督促地方政府也配合相关工作。”上述商务部人士表示。
    据透露,欧盟这次的信息搜集面很广,甚至延伸到了乡镇级别政府,主要依靠的是社会团体和在华咨询机构,通过公开报道、政府官网等途径进行搜集。
    公开信息显示,浑水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将对雨润食品出具负面报告,着重指出巨额补贴一事。本报记者通过雨润食品2010年财报查到,2010年公司获得政府补贴7.13亿港元,负商誉指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低于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1.86亿港元,两者合计占公司净利润的32.9%。
    而上述类似的信息也必然被“有心”人士所关注。
直指“中国制造”
    中国一直是受贸易保护主义危害最大的国家,而这一次贸易摩擦已经开始向政策层面转移。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进出口均受到了较大冲击。于是,中国政策展开了一系列的临时性刺激政策,而这次刺激政策在欧美看来,很可能最终演变成保护本国落后产业的贸易保护主义。因此,WTO在今年初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称,历史数据表明,救济措施的增加通常会在产业或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一年后出现。而中国在2009年遭遇的贸易摩擦激增,也恰恰反映了这一点。
    赵燕菁分析认为,在这之前,欧美都以为中国的企业之所以具有价格上的竞争力,乃是因为低成本劳动力。但随着劳动力价格的节节攀升,中国的出口竞争力不减反增。现在,他们终于恍然大悟,中国企业享有的优势,乃是来自于政府提供的廉价土地和融资。欧方相信,这些不公平优势对中国的强大出口能力不可或缺。
    据本报记者了解,按照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基本条件来看,首先要确定某一进口的产品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出口国政府给予的财政方面的补贴事实;其次要看是否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目前欧美的证据搜集主要是用于说明前两个条件,而最重要的第三个条件,还要看事态的发展。
    尽管如此,商务部还是针对此事做了一系列的预警工作。
    记者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获悉,6月底公平贸易局举办了全国有关企业及商协会应对贸易摩擦培训班,特别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调查、贸易壁垒应对等法律和实务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企业也要提高对WTO规则的重视程度和熟悉程度,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WTO规则。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反补贴的增多,也对我国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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