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工商取消垂直管理再度回归地方

2011-10-19 08:41:58 | 作者: 马晓华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11]48号文(下称“文件”),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检行政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

  回归

  “这份文件目前还没有到达所有的地方,但是确实已经出来,而且在文件下发之前,文件保密程度极高,所涉及的两个部门都不知晓此消息。”一位地方的质检体系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文件称,将工商、质检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管,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这份涉及到质检、工商体系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文件的诞生,是当前食品安全现状的一种必然。

  “目前食品安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扯皮现象严重,不管这份文件是什么样的改革内容,都是一种必然,否则食品安全在监管层面会一直存在问题。但是取消垂直管理只是质检、工商改革的第一步。”一位接近国家质检总局的专业人士表示。

  而事实上,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的当前,分段监管也不断地显现出其弊端,质检管生产,工商管流通,而农业负责农产品。“看似非常明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总有灰色地带,搞得质检无法插手,工商也不管,这是常有的事情。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要求地方政府负责,但是质检和工商的管理体制又是省级垂直管理,让地方政府也没有权力去管,责任不明确,而这个因素是出台取消省级垂直管理的一个主要原因。”上述质检人员表示。

  相对于1998年的质检、工商的垂直改革来讲,在经过13年之后,在这份文件出台之后,出现了再次回归。如果说垂直改革是为了摆脱当年地方保护,增加执法独立性,而取消之后,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将是目前最为关键的点。

  利弊

  “对于质检体系来讲,在垂直管理改革时,进行得不彻底,进入公务员序列的人,有财政拨款,没有进入公务员序列以及事业单位的,没有财政拨款,仍然是自收自支,甚至有些地方财政比较差的,即使进入公务员序列,仍然也是自收自支。但是即使是这样的财政状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以对地方政府的干预说一个不字,如果回归地方政府管理之后,必须在地方政府的指示下做事,领导一个电话,就可以干涉我们的执法,这是肯定的。”上述地方质检系统工作人员表示。

  回归地方之后,对两个部门掣肘是显而易见,而财政的保障,也要靠当地政府的财政。“广州等地方人员工资可能不会受什么影响,但是其他省市就很难说,经费难以保障。自收自支在垂直时存在,取消之后会仍然存在。”上述专业人士表示,“质检和工商的改革才刚刚开始,如果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部门以及企业执照、生成许可证都需要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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