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将向全国推广

2011-10-24 09:01:39 |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编者按】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集中采购品目都在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虽然不少地方已引入“二次竞价”等措施解决协议供货中存在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讲,在保证公平竞争、规模效益方面仍有欠缺。

  

  目前,中央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已先后进行了第一、第二期的批量集中采购,第三期批量集中采购也正在进行当中。日前,就批量集中采购有关问题,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进行了解读。

  协议供货出现不少问题

  部分品目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采购人员对供货商选择有明显倾向性

  王保安说,批量集中采购,是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模式。目前,中央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先期试点的品目有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两种。

  在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以前,中央单位的计算机和打印机主要通过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即由采购人在协议供货商、协议产品及相应的最高限价内,与供货商直接谈判进行采购。设计这种方式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满足各单位小额、零星采购需要。

  从几年来的实施效果看,协议供货在方便采购人、提高采购效率,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部分品目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采购人在协议供货中任意选择高配置机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人员对供货商选择有明显倾向性等。此外,协议供货作为改革进程中的一种过渡制度设计,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规模效益的本质要求,其操作模式正是我们下一步深化改革要调整的内容。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做好厉行节约工作。从大的背景来讲,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既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遏制超标采购的必然要求,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效果积极

  试点部门迅速增加,价格优势明显,中央单位认可度较高

  从8月份试点工作正式推开以来,目前已经完成了两期批量集中采购,第三期批量采购也正在按计划进行。总体来看,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效果。

  按照“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和“市场成熟度高”的原则,确定了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基本配置参考。该配置参考主要包括8种台式计算机配置和2种打印机配置,基本涵盖了常用台式计算机类型和打印机类型。此外,为了解决个别特殊用途办公设备的采购问题,试点通知保留了协议供货采购方式,但要求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将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控制在上年该品目采购量的10%以内。

  从试点范围看,试点部门迅速增加,第一期有27个部门,第二期新增了17个部门,第三期增加了13个部门。价格优势明显。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的数据显示,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协议供货价低了10%—15%,比市场价低了10%,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比协议供货价低了7%—8%,比市场价低了10%。中央单位对试点认可度较高。不少主管部门都认为批量集中采购有利于规范下属机构采购行为,能够有效促进部门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可以说,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归集、统一采购的做法,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是深化集中采购工作的方向。

  逐步建立参考配置更新机制

  将研究成立专家小组,了解产品信息,研究中央单位市场需求

  王保安表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才刚刚起步,无论是中央单位对相关政策的熟悉、适应程度,还是制度设计本身,都需要进一步磨合、完善。下一步,财政部将在采购需求管理方面,逐步建立参考配置的更新机制。为此,财政部将研究成立包括集中采购机构、中央单位和供应商代表在内的专家小组,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研究中央单位的市场需求,定期更新参考配置。

  批量集中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实现规模效益的有效措施,但目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试点的品目仅为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财政部将在今年试点经验总结的基础上,逐步挑选合适的品目制定参考配置,扩大批量采购实施范围。此外,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集中采购品目都在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虽然不少地方已引入“二次竞价”等措施解决协议供货中存在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讲,在保证公平竞争、规模效益方面仍有欠缺。基于这些考虑,财政部将会在中央单位扩大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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