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广东省财政厅定于10月27日召开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获批后,广东省财政厅定于10月27日召开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
中国债券信息网10月25日公告显示,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将在会上通报广东省自行发行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以及开展自行发债工作的主要思路,与各部门、格机构协商建立广东自行发债工作协作机制的相关事宜。
财政部10月2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试点为推出基于地方财政信用的地方政府债券扫清了道路。未来只需抽离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一项安排,本次自行发债试点即可直接转换为真正的自主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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