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保障房需投1.3万亿 多渠道筹钱

2011-10-26 00:09:51 | 作者: 马晖 北京报道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住建部负责人表示,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等手段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10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作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投入资金1.3万多亿元,中央财政分批下达的补助资金1522亿元。

  面对每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的硬指标,住建部负责人表示,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包括督促地方政府投入、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等手段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今年需投1.3万亿

  决策层将保障房纳入到新民生工程之后,建设随即步入快车道。

  2011年制订的目标,是确保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全面开工建设。据建设部负责人表示,上述目标具体构成包括:廉租住房16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2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10万套、限价商品住房83万套,以及各类棚户区改造415万套。此外,还计划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万户。

  “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姜伟新表示。据他透露,截至9月底,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现在看,可以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

  然而,这样的开工面积与中国庞大的住房需求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

  截至2010年底,中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不成套,设施简陋。其中1000多万户居住在棚户区中;另外,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突出。

  据此,住建部提出,今后五年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无疑,要实现这样一个庞大的建设目标,需要统筹予以考虑。

  “我们考虑,这几年,住房保障实行以实物保障为主;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以及住房租赁市场有了一定发展后,将逐步转为以货币补贴为主。”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说。

  而“十二五”时期的保障性住房,决策部门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较大幅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在安排年度建设任务时,计划头一两年多一些,后几年少一些”。

  这样的安排,所需的建设资金亦颇为可观。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投入资金1.3万多亿元。” 姜伟新表示。据他介绍,1.3万亿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投资5000亿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而今年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分批下达的补助资金不过才1522亿元,保障房建设重担被放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肩头。

  今年保障房需投1.3万亿 多渠道筹钱

  依照现行的财政制度,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投入采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地方出大头的方式。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中央财政仅对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以及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廉租住房给予补助。

  一方面是每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的硬指标,另一方面则是以地方政府为主承担建设投入,加之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冷淡,地方土地出让收入锐减,这令很多地方政府抱怨保障房建设“资金压力太大”。

  住建部负责人在本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亦专门提到了资金筹集问题。

  “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姜伟新表示。

  如何能够解决保障房建设中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

  住建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会同财政部、发改委、人行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的措施,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配套建设资金,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同时,也敦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安排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从当年超收收入安排、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等方式增加投入。

  “不少城市在商品住房建设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建商业设施,以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姜伟新称。

  此外,保障房建设过程中,不同类别的房屋建设亦将有不同的筹资渠道。

  比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由社会投资,通过销售实现资金平衡;各类棚户区改造这部分投资由政府补助一部分,通过企业筹一点,住户拿一点等办法解决;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投资则主要由各级政府、用工企业、社会机构投资等解决。

  此外,金融杠杆也成为保障房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

  “各类保障性住房投入资金在建设和运营期内暂不到位的,在符合风险防范要求的前提下,利用银行信贷等金融手段解决。”姜伟新称。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对此亦做出具体规定。

  对于目前保障房建设中多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住建部负责人明确表示,“中央将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各地也要加大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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