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破题

2011-10-26 23:42:29 | 作者: 郭一信 北京报道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10月26日,上海市原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试水增值税制度改革。

  

  期盼已久的增值税扩围终于在上海落地。

  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海市原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试水。

  会议表示,为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将从明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表示,交通运输业与企业商品销售联系比较紧密,运输费用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成本支出之一,而这一块最容易出现重复征税。

  2010年10月,上海曾出台《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尝试按照增值税可抵扣的模式对上海地区服务业营业税进行改革,即规定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可扣除部分支付项目后才计算计税营业额。

  不过,上述《办法》中规定的可扣除部分,“实际上能抵扣的只是所有营业额中外包出去给第三方的这一部分的营业额”,上海一物流行业资讯机构负责人表示。

  以交通运输业为例,按上述《办法》企业在计算营业税税基时,仅能从全部运输业务收入中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部分,而另一块重要的运营成本如运输燃油等,还是没有办法抵扣。

  而改征增值税之后,物流企业在营业税计税时,除了外包服务外,所有的增值税凭证都可计入抵扣项目,其中也将包括货运燃油发票等。

  此外,在增值税扩围的同时,会议还决定在现行增值税17%的标准税率和13%的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对此,黄桦表示,若只单纯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于目前增值税适用税率普遍高于营业税适用税率,因此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后虽然计税时可抵扣项增加而能有更低的税基,但由于税率变高,实际税负不见得能减少。

  根据黄桦的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现有增值税17%、13%的税率对应的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5.99%和4.58%,高于现行按照基础产业和鼓励发展行业而对交通运输业适用的3%税率。“设定更低的增值税税率在扩围时就尤为必要。”

  而针对此前增值税扩围的最大阻碍,即扩围后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问题,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在改征增值税后其收入仍可归属地区所有。原试点行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也可以继续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调整。

  自从2010年年末实行差额计税营业税后,根据上海市前三季度的税收统计,2011年前9月上海市营业税共征收827.8亿元,占其同期总税收收入的10.6%,较2010年同期下降了1个百分点。

  而除了交通运输业外,还有其他哪些服务业将率先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目前仍未公布。

  此前,建筑业和不动产销售业亦被期待为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行业。“特别是建筑业,由于不能给出增值税发票,导致企业往往倾向于直接购进固定资产,而非接受建筑业服务。”黄桦表示,“如果能纳入增值税改革试点将大大鼓励建筑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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