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10月27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上表示,允许独立工矿企业和用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自用土地来建设,今后更多的是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
第一财讯: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10月27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上表示,允许独立工矿企业和用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自用土地来建设,今后更多的是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
他表示,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就是不给产权,解决住房问题,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积极性,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政府在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当中的压力。
他指出,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的保障性住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的单位集资建的房子,最鲜明的特点包括:第一,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公共租赁住房是为了解决职工的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改善问题,不存在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房,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还没有达标的问题,这个不在政策允许之内。
第二,企业建房要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当中去,要按照城市的统一规定来建设。第三,企业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首先是符合这个城市的住房保障对象的标准,不是由于他是这个企业职工,已经有了房子也可以再享受,这是不行的。
企业建的公租房,供应对象必须符合这个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建设的过程当中也执行统一的标准,以此尽量去减少由于企业之间状况不一样、拥有的资源不一样,造成更大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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