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9亿地方债开始发售

2011-10-28 00:42:00 | 作者: 郭一信 北京报道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虽然地方正值债务清理风波,但仍有超过40家的承销团机构表示出了兴趣。

  

  10月27日下午,广东省财政厅对省内各金融机构和省银监局、证监局等监管团体通报了自行发债情况,并邀请各国债承销团参与地方债承销。

  广东财政厅披露,2011年广东省(不含深圳)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额度为69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各占50%。在发行利率上,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表示,将参考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

  据披露,广东财政厅将选择20家承销团机构负责地方债发行工作。虽然地方正值债务清理风波,近期持续走低的土地交易市场也给全国各地财政压力雪上加霜,但仍有超过40家的承销团机构表示出了兴趣。

  在地方债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广东财政厅表示,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重点用于广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贯彻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地方配套,以及其他部分省级重大项目。

  预计广东将在11月底前完成债券发行工作。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发债已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土地收入预期影响不大?

  厅的现有机构供水工程管理总局作为融资平台和承贷主体,把广东省级的水资源费、堤围防护费省级调节资金以及部分的水利投融资收入形成的现金流,打包杠杆化,向金融机构融得资金150亿元。

  “该尝试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水利资金盘子较小和目前省内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广东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融资平台的运作,使本来是今年要求完成的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得以在去年底就提前完成。”

  此外对于土地财政问题,曾志权此前亦解释土地收入在广东财政收入结构中比例也并不高,2010年广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为1780.63亿元,仅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5%,小于全国土地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32.5%的平均水平。

  而即使今年土地出让未能达标的广州市,本身土地财政依赖程度也不高。根据国泰君安的统计,广州土地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已从2009年时的高峰值70%以上,到2011年上半年已经下降到了15%不到。

  近期土地市场的不景气,使人们对地方财政压力的担忧再增。根据国泰君安的统计显示,11年到目前为止全国16个城市土地成交金额累计5901 亿元,同比下降15%,其中一线城市累计成交2512 亿元,同比降12%。

  根据广州市27日提交的《关于广州市本级2011年新增财力安排及相关预算调整的报告》显示,即使近期广州土地交易情况有所回暖,前三季度广州市本级土地出让金也只完成收入144.5亿元,仅达到年度计划502.5亿元的28.8%,预计全年将减收103.5亿元。

  国泰君安宏观分析师表示,土地成交下滑趋势确立,对地方财政造成较大压力。这增加了对于地方自行发债的还债能力的忧虑。

  据广东省财政厅透露,虽然目前地方债的风险备受关注,但此次通报仍吸引到了42家国债承销团前来了解情况。

  此基本条件除了广东历年来排在全国首位的财政收入保证其具有较强的还本付息资金保障,以及相对充裕的市场资金外,曾志权表示,广东已有的交通、水利等多个省级融资平台目前良好的运作状况,也为其自行发债提供了一定的资源支持和管理经验。

  据记者了解,此前广东为加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已依托省水利

  从自行发债到自主发债

  曾志权认为,虽然目前各地正在经历地方债的清理,但广东能获得首批自行发债试点,证明广东已经具备自主发债的基本条件。

  曾志权表示,过去两年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对于广东省内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当前资本市场前景不明朗、民众及投资机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地方债发行有助于引导资本市场走向,吸引民间资本以稳定市场。

  而自行发债后,曾志权则更多强调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自此成为地方债的真正债务。

  “自行发债是从中央代发向未来地方自主发行过渡的必然趋势。”曾志权表示,未来地方债筹集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还款来源将更加明确,同时省级获取募资后再转地市也可以规范地市政府的融资行为,降低银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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