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统一派博弈欧盟条约

2011-11-25 00:00:00 | 作者: 王晓薇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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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晓薇 北京报道

   1991年12月9日,一份协议在荷兰南部城市马斯特里赫特诞生,在柏林墙倒塌2年之后,这一协议为欧洲带来了单一货币联盟的梦想。20年后,这一梦想却正在蜕化为一场噩梦。
    2011年11月21日,意大利、希腊、比利时、葡萄牙、西班牙等多个国家的10年期国债对德国国债收益率利差扩大至欧元区问世以来新高。
    11月22日,法国国债AAA评级遭到评级惠誉的警告。“政府债务的增加意味着法国在不损伤其AAA评级的基础上,抵御新冲击的能力大部分已经耗尽。”在一份有关法国公共财政的特别报告中惠誉给出了如此评价。
    11月23日,一直作为欧元区“稳定剂”的德国10年期国债发行也遭遇挫折。当日,10年期德国国债标的利率为1.98%,超额认购率为1.1,远低于1.56的年内平均超额认购率。在市场乏人问津的情况下,德国央行被迫自行购买了此次国债拍卖规模39%的国债,才保证了此次拍卖顺利进行。“德国以前也有过国债拍卖的糟糕表现,但那并不是什么问题,但在这次拍卖后欧元表现如此糟糕,这才是问题所在,欧元实际上已经处于临终看护阶段。”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资本市场分析师马克·斯蒂尔说。
    欧元似乎正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濒死状态呼唤着人们的重视。在市场阵阵寒意的关注下,欧洲的守护者终于发出了他们早应该发出的声音。
“稳定债券”成独木桥
    11月23日,欧盟委员会将一项已经讨论了一年之久的方案再次摆上了台面——发行欧盟共同债券。为了让此次方案的提出更具说服力,在方案提出的同时,欧盟还同时发布了两份报告,为这项方案的提出设定了一个别无选择的背景。
    当日,欧盟同时发布了三项报告:《引入稳定债券可行性绿皮书》、《经济治理:委员会提出进一步加强欧元区内预算监管的两大新规定》和《增长、治理与稳定的新行动》。
    在第一份报告中,欧盟委员会为发行欧盟共同债券提供了三种参考方案。
    被欧盟委员会认定为“最有效”的方案是方案一,即由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17个成员国为统一债券提供共同担保并停止发行各自的国债。欧盟委员会认为此举的好处在于可以立刻更改市场对希腊或葡萄牙等不被评级公司看好的国家的信心,帮助他们以较低的利率从市场上尽快融资。第二种方案是一种折中方案,即欧元区共同担保债券和各成员国各自发债并行。
    上述两种方案由于均违背了《里斯本条约》中各成员国必须自行承担财政责任的“不救助原则”,因此必须在条约修改后才可以实施。作为过渡,欧盟委员会还提出欧元区统一发债,替换一部分成员国国债的第三方案。但这一方案的决策过程将比前两种更加繁琐。
    为了让再次重提的欧盟共同债券议题避免引发字面上的联想,在“绿皮书”中欧盟委员会还特意指出,他们提出的是发行基于欧盟稳定的“稳定债券”,这种债券同实际意义上的共同国债还有一定区别。但至于区别究竟是什么,委员会并没有给出解释。
    为了让此次提议引起重视,在38页的“绿皮书”中,欧盟委员会用近20页论述了发行“稳定债券”的利弊。在阐述了“稳定债券”如何能帮助欧元区在不再注入现有资金的情况下,能帮助欧元尽快树立市场信心后,欧盟委员会仅仅将发行共同债券的弊端归结为了可能会承担道德风险。为了缓和这种道德风险,欧盟委员会在另外两个报告中为自己推出欧盟共同债券做了种种“背书”。在《增长、治理与稳定的新行动》报告中,欧盟委员会通过18个问题解释了2012年欧洲经济的前景,以及如果欧元继续恶化将给世界经济带来的打击。在《经济治理:委员会提出进一步加强欧元区内预算监管的两大新规定》中,欧盟委员会也为修改引发道德风险的《里斯本条约》留下了余地。
    “稳定债券不可能立即就解决问题,也不可能取代各国正在实施的金融改革措施,但它是目前最有效的,也最能向外界表明我们严肃的态度。”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出席发布“绿皮书”的记者会上表示。推行“稳定债券”似乎成为了欧盟解决目前国债危机的“独木桥”。
    在“绿皮书”中,欧盟委员会还为此次“稳定债券”的讨论期规定了期限,截至2012年1月8日,各国必须向欧盟委员会提及讨论议案。
欧盟“大跃进”
    作为欧元区“大家长”的德法两国并没有等到截止日就已经亮明了自己的态度,简单来说就是反对。但反对与反对不同的是,德法这次的反对却留下了同意的条件。
    11月23日,在“绿皮书”发布的同一时刻,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出席联邦议会预算法案时表示,欧洲共同债券的提出“不合时宜”。24日,法国总统萨科齐也表示了相近的看法:“我们不光要竭尽所能地保卫,还要使其更为稳固。”
    巴罗佐早已领会了柏林和巴黎关于合适时间和更为稳固的含义。在其公布的报告中已经表示:“无论最终选择哪种方案发行稳定债券,相关的财政纪律都不会有任何放松。”对于那些想使用欧元区债券的欧元区成员国可能必须首先满足“某些条件”。巴罗佐所指的某种条件即德法此前一直坚持的修改欧盟条约,赋予欧盟当局干预欧元区成员国预算的权力。在欧盟委员会公布的《经济治理:委员会提出进一步加强欧元区内预算监管的两大新规定》中,对于那些违反了欧盟预算法的成员国,欧盟委员会可以要求其提供一份修订后的预算计划草案。尽管可能这种要求不具备约束力,但受要求的国家会被公开,从而给其造成政治压力。除监督预算外,欧盟委员会也将对有问题的成员国预算形成过程提供建议。虽然是建议,但是这种建议在现在正接受救助的国家例如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等已经成为了不得不遵守的规则。
    在欧洲国债危机的“恐吓”下,布鲁塞尔正在得到一个将欧洲经济联盟扩展至政治领域的机会。“作为欧洲一体化的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存在的目的就是激励、监督和执行一切有可能促进欧洲一体化进程的议案。”比利时前首相、欧洲议会自由派领袖居伊·费尔霍夫施塔特说,“欧元区在一直像只有一条腿的人跛行了近20年后,这种货币联盟需要与其匹配的政治联盟才能正常运行。”
    在对欧盟预算做出监督决定前,早在今年7月,德法已经就银行税、劳动力市场等一系列领域发起了整合,在这些领域背后,学校、高等教育、法院以及欧洲议会的职能也正在等待加强。欧共体在其成立50年后都没有解决其政治一体化问题,而“欧债危机”的出现却正逼迫着欧盟必须以“大跃进”的速度加快其进程,正如默克尔所说的那样“真正的修改条约不需要十年”。
    其需要的也许是欧洲政治家对于加快欧洲一体化的勇气。事情的本质也许像欧元区主席容克曾经开过的一个玩笑一样:“我们都知道应该怎么解决欧债问题,但我们不知道在解决问题之后如何连任。”
    12月9日,欧盟本年度最后一个峰会即将召开,在庆祝《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诞生20年之际,欧盟领导人应该想到的是,这样的生日还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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