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2月4日电 备受关注的深圳第二人民医院低价药卖高价事件(见本版11月18日相关报道),日前有了调查结果: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该院麻醉药通过低价药高价卖,多收费65315.44元,同时,存在一药多人使用的情况。
深圳市社保局决定,按5倍收取该院违约金326577.2元,并要求退回多收金额65315.44元,合计391892.64元。同时,要求该院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调查还发现,同期全院用量最大的三种麻醉药品收费共39120支,总金额为4381986元,其中医保记账收费较实际消耗多870支,涉及金额共224433.63元,的确存在一药多人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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