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务院决定,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44亿元,增加全国粮食风险基金规模80亿元,一次性解决粮食风险基金缺口。
近日,中央财政已将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315亿元提前通知各省份,促进各地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
2011年,中央财政通过做好“加减法”,全面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做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有效增强了国家粮食调控能力。一是算好“减法”,累计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98亿元。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要求,今年中央财政在前两年先后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17亿元、41亿元的基础上,将主产区剩下的40亿元粮食风险基金配套全部取消,大大减轻了粮食主产区财政负担。二是做好“加法”,新增中央补助44亿元,增加全国粮食风险基金规模80亿元。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粮食调控能力,确保各省粮食直补、地方粮油储备等正常开支需求,国务院决定,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44亿元,增加全国粮食风险基金规模80亿元,一次性解决粮食风险基金缺口,增加地方政府保护种粮农民、稳定流通市场、确保粮油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一加一减,中央和地方筹资比例达到4.7:1,而三年前这一比例为1.3:1。
粮食风险基金始建于1994年,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稳定粮食市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设立的专项调控基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筹资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粮食风险基金作为粮油宏观调控的一项基本制度,有效促进了流通市场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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