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报道,北京市财政局5日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地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定为每月2万元。
北京市财政局表示,北京地区的增值税起征点将采用最高限也即2万元。其中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5000元上调至2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000元上调至2万元。此外,营业税起征点从月营业额5000元上调至2万元。
此前,财政部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1月1日开始,把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2万元,同时营业税的起征点定为5000元-2万元,但对各地区分别适用何种起征点,财政部并没有详细界定,由地方掌握。
报道援引财税专家观点认为,起征点上调后,个体工商户将成为最大受益者,由于北京地区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服务业,起征点上调,也将利于北京调整经济结构。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北京市场主体存量为140.29万户,其中企业66.99万户,个体工商户却达到73.30万户。
目前,除北京外,陕西、山东等地区的增值税起征点同样设定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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