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 2015年)》。
会议讨论通过的《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15年,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重点任务是:(一)提高国家标准。力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订。(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三)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管理。(四)强化安全监测预警。(五)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公平可及。(六)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七)深化改革,完善法制。
会议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加强人才、科技和投入支撑,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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