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教训惨痛。而事故发生后所暴露出的“校车普遍投保不足”的问题,更是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记者发现,在12月11日正式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投保交强险和乘客责任保险作为校车使用许可的前置条件。该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旨在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
据有关媒体报道称,在甘肃省正宁县“11·16”特大交通事故中,出事幼儿园的校车仅投保了交强险,而并未投保其他车险产品。从这一点来看,幼儿园对校车的风险意识相当淡薄。
实际上,校车投保不足的现象并非个案。据本报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的信息来看,由于校车在车型、安全技术标准、管理方等方面的参差不齐,以及没有严格的审核标准,导致校车投保的险种及保额普遍不足。
“就拿私立幼儿园来说,很多校车都是私车,如果一些幼儿园之前没发生过交通事故,那他们便会抱着侥幸的心理,仅投保交强险,旨在节省成本。”一位与幼儿园接触过的保险业务员告诉记者,考虑到校车大部分属于非营运车辆,幼儿园可以通过投保乘客责任保险,来转嫁事故发生后所承担的赔偿风险。
据记者采访了解,《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乘客责任保险,正是业内常提及的“乘客座位责任险”,简称“座位险”,是专门保障车上乘客的一个险种。
具体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通俗点讲,就是乘客在乘坐被投保车辆过程中,受到伤残、死亡等伤害时,承保的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治疗费或身故金。
“车上的乘客,每人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投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选择座位投保,另一种是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前者的费率一般规定为赔偿限额的0.9%,后者为赔偿限额的0.5%。
虽然座位险并非强制性险种,但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等大部分城市的长途客运车、公交车普遍投保了这一险种。保额普遍在1万至10万之间,具体额度由投保人根据需求自由选定。
“除座位险之外,我认为,校方责任险也应该成为学校投保的必投险种。另外,建议学生家长也应积极投保学平险。”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昨晚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通常,校方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学校,是指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校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以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赔偿责任的保险,转嫁的是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风险;而学平险保障的是学生人身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是学生个人。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学生(尤其是幼儿园及小学)的自理能力较差,一直以来,学校都是风险比较集中的地方之一。现阶段,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严重。因此,无论是校方还是家长都应该积极对待投保事宜,投保额度也应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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