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腐败案开审:原足协裁委会主任被诉13宗罪

2011-12-19 23:51:23 | 作者: 衣鹏 辽宁铁岭报道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中国司法力量介入足球界的调查已逾两年,涉及对10余年来赛场内外的不当行为追查。

  

  中国足坛假赌黑案庭审大幕终于拉开。

  清晨7点半,一列黑色特警车队驶过立交桥后,钻入安全线内的铁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2月19日首次公开审理两个案件,其中,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单独应诉引人瞩目。8时,穿着橙色背心的张建强缓缓下车,被法警押入大楼。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足球腐败案被称为“2.06”专案。铁岭中院第21法庭19日只进行了对张建强的庭审。由于张涉嫌的犯罪事实总计达到13起,整个庭审持续了将近一天。

  本报记者从铁岭、丹东两地法院获悉,先行开庭的案件中,同时涉及贿赂行为和设置赌盘操纵比赛。张在国家体育总局的上级杨一民、谢亚龙和南勇,19日中午出现在事先录制的央视节目中。杨一民涉嫌受贿罪将于21日受审,南勇和谢亚龙的审理日期尚未公布。

  中国司法力量介入足球界的调查已逾两年,涉及对10余年来赛场内外的不当行为追查。数百个嫌疑人曾接受调查,最高至正厅级的政府官员。许多幕后关系已不是秘密。一位省级足协副主席说,“看到开庭安排,都能大概想到。”

  273万贿金指控

  张建强共受12项受贿罪指控,涉案金额238万元;1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指控,涉案金额35万元。案发后张已退缴260.95万元。

  公诉方明确将涉嫌罪行分为两类。一是其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职能部门副主任期间影响裁判工作涉嫌受贿罪。二是身为足协中间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裁判员陆俊共同收受贿赂。

  此前外界曾分析,辩护律师会主张被告人主管职业联赛裁判工作时,适用协会工作人员身份,应该免于受贿罪指控,而转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

  张的律师上午休庭时拒绝接受采访,但称控辩双方对基本事实认定没有分歧。但下午庭审至辩论阶段后,张建强仍未发表个人主张,律师则令人意外地就7项受贿罪指控进行无罪辩护。

  其中几场涉贿金额较大的比赛,均在当时充满争议。其中以陕西国力俱乐部1998年升级冲入甲B(40万元);沈阳海狮俱乐部(当时又名沈阳华晨金客)1999年保级战裁判安排(6次68万元);山东鲁能俱乐部2000年夺冠奖金40万元。

  此外,张与陆俊共同收受的上海申花俱乐部70万元的上海同城德比比赛,也在2003年引发诸多质疑。张1999年也曾收取申花俱乐部10万元。

  对张近5年担任足管中心女子足球部主任期间的受贿嫌疑,辩方未予过多反击,其中显露出湖北省、武汉市体育局系统的内部行贿嫌疑人。

  多数行贿人希望利用张建强在裁判委员会的职权。在上午举证环节,辩护律师特意询问张建强裁判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张(时任裁判委员会副主任)陈述称“我负责草拟裁判人选,裁判委员会主任最后决定。”

  参与庭审的人士回忆,下午辩论阶段双方焦点正在于此。一是张在裁委会任命当值裁判的程序中,是否有完全的影响力。二是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张利用职权直接要求裁判偏袒某一方。

  多方消息显示,一大部分辽宁受审的嫌疑人和家属均在律师选择上接受了法院委派。且一些嫌疑人已经获得保外就医。外界认为庭审过程将比较顺畅。

  而辩方律师提出的7项无罪辩护,涉及金额总计已达241万元。因案件卷宗尚未公开,检方当庭提交的证据则多是当事人证言,多位法律界人士对此亦观点相左。

  下午14时40分,审判长宣布案件需要合议,将择日再行开庭。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12月20日开审陆俊等裁判员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操控比赛网络

  接近家属的人士分析,张建强涉嫌的犯罪事实,将在其他案件审理中再度提及。检方以受贿罪起诉张建强,亦会影响南勇、谢亚龙、杨一民等身兼足管中心和足协身份官员的定罪。

  最初公安部和辽宁省公安厅侦办案件已逾两年。至庭审前各方汇集的消息,国家体育系统的公务人员在业余和职业联赛的多个环节,均涉嫌权力使用不当。

  中国足球界1993年开始职业化改革,但对职业联赛的日程安排、裁判管理等日常职能始终明确放置在足管中心下属部门,以便于和国家队事务统筹安排。今年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试图推行联赛管办分离,但足协主要人员仍计划保留公务员编制。

  张建强之后的联赛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秘书长蔚少辉目前尚关押于看守所。李冬生对电视镜头承认其在2009年帮助青岛中能安排裁判获益15万元。而蔚少辉目前公布的案情与此无关。“张建强还算其中口碑最好的。”一位国家级裁判说。

  裁判是控制比赛的关键环节,但在中国尚以业余兼职人员为主。上世纪甲A联赛末期,一些裁判日常工作收入不高,主要收入来自当值比赛。

  “每一场比赛约有2000元,当时很可观。”足球裁判研究专家淦燿对本报记者说,如果得罪裁委会官员,就会没比赛吹,不仅是联赛,其他商业比赛也往往是足管中心定人。

  联赛中收买裁判的操作空间来自于,裁判委员会拟定的名单,并不是比赛前随机生成,往往几天前即已确定。

  足管中心主任谢亚龙、南勇都曾分管裁判领域。副主任杨一民则长期分管技术领域。杨在录制的电视节目中说,他曾在体能测试中收受俱乐部1万美元。体能测试被认为是对过去专业体制的一种承袭。

  除了检方较早控制的原江苏舜天俱乐部总经理潘强等中间人,中国足球的贿金问题中,还涉及更复杂的背景。

  在检方收集的证词中,南勇和谢亚龙自称在裁判环节“打招呼”时,多有同一系统的地方官员为中间人。行贿人中地方国企控制的俱乐部亦不在少数。其中,山东鲁能、上海申花、云南红塔等均在其列。

  而即将在铁岭受审的青岛、成都等地的民营俱乐部的行贿嫌疑,则源于从低级联赛进入高级联赛中必须的投入。一家武汉已退出足球界的国资俱乐部负责人说,“几乎每场都要花钱买放心。”这一说法与张建强、南勇等人相符。

  2004年以后,中国大多数足球俱乐部已无法保持盈亏平衡。其后中超公司的年分红也往往不到运营成本的十分之一。

  在铁岭和丹东法院的公告栏上,还有一批出身低级别联赛的被告人,无法在本地足球市场获得收益,最终涉嫌操纵比赛,参与境外赌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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