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应尽快成立独立金融国资委

2011-12-19 08:26:17 | 作者: 刘丽靓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在日前举行的“健全国有金融管理体制与金融监管改革问题” 研讨会中主张,成立一个独立的金融国资委,把主要的金融国资都纳进来,与现在的国务院国资委并列。由其进行统一的管理经营与处置,负责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建议按照“五人架构”来构建理顺金融国资经营管理的法律关系。

  李曙光表示,目前我们的金融国有资产的总和在不断创新高,9月末银行业已经达到105万亿,如果加上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资产都算进去,应该在150万亿以上。可见国有管理的金融资产是非常大的。然而,现在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国有资产的状况目前却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国金融国有资产目前是九龙治水,非常庞杂,管理非常混乱。二是中国现在整个金融业问题比较多,一方面是发展的问题,中国金融业现在可以说正处于转型过程当中,在这个过程当中,还处于早期盈利的一种模式;另外就是中国整个金融发展的系统性风险,始终还是一把悬着的剑。三是金融国有资产预算基本上是没有的。金融国有资产因为它的涉及的面非常广,很难看到关于金融国有资产的一个非常详细的信息披露。到目前为止,我们并不知道银行的盈利有多少是能够交到国库。国有资本金预算含不含金融国有资产,金融国有资产的收益应不应该上缴,上缴以后是不是放到国有资产经营上等问题都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四是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中国还比较滞后。中国很多的金融业务是比较传统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处于一个比较简单的状态。金融消费者和银行,实际上两者的地位是非常不平等的。五是困境金融机构的救治和组织机制还是很缺乏。此外,地方的金融也是比较乱。有上海模式,由政府直接建立金融办;有重庆模式,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广东模式是财政厅等等,目前二十几个省市已经建立金融办,还有一部分是全国的模式,可以看到是一种非常混乱的状态。

  此外,如此庞大的金融资产虽然属于国家,但哪个部门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权利,目前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如国务院在直管中国投资公司含汇金公司,中农工建交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国开行、农发行等的资产由财政部管,而汇金公司又是其中中行、建行和工行最大的股东,央行外汇局在管外汇投资公司,农业部在管农村金融与信用合作社,证监会在管中登结算公司,银监会在管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社保理事会在管社保基金,邮政总局在管邮政储蓄,还有券商资产、期货商资产、保险资产、中信光大等金融控股公司资产以及庞杂的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等,都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有的金融机构是老板婆婆职责集于一身;有的金融资产是婆婆们交叉管理。许多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互不统合,权责不清。

  李曙光表示,在当初起草企业国有资产法过程中,比较大的争议就是,要不要将金融国有资产纳入到国有资产法当中来。在国有资产法的一审和二审稿当中,当时是将金融资产排除在外的,一些监管部门认为金融国有资产是一个特别的资产,这一块不要列入,那个时候正好是国际金融危机发展到一个比较严重的时期。最后到了三审稿之后,金融国有资产被纳入到国资法,也就是第76条,实际上是做了一个容纳性的规定。

  他表示,下个月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要召开了,前三次金融工作会议,都是在非常关键的时候,做出了一些很大的决策。目前如何来解决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如何推进国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此次会议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中国高层把金融资产当做一个很特殊的资产,某种程度上,一直把它和一般的国有企业做了一个比较大的区分,把它当做一个战略性的产业,并不是将金融资产当做一般性的竞争领域可以开放的市场,而是把它当做实现国家利益和目标一种工具性的东西。在整个金融市场和整个金融改革过程中这种潜意识是比较强的。

  李曙光主张,成立一个独立的金融国资委,把主要的金融国资都纳进来,与现在的国务院国资委并列。由其进行统一的管理经营与处置,负责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

  他建议,按照“五人架构”来构建理顺金融国资经营管理的法律关系,委托人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资人就是金融国资委,经营人是金融国资委下面的金融企业,监管人就是现在的一行三会,或者将来可以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整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的监管职能。以及司法人法院。应该说是一个理想的模式。他还主张,建立一个国家金融协调监管的委员会,来协调一行三会,而金融国资委和金融协调委应该是并行的一个机构。他认为,成立金融国资委,能够大幅提高金融业效率,更好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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