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全国推广时机尚不成熟

2011-12-27 02:43:06 |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者按】全面开征房产税还需清除三大障碍:信息障碍、法律障碍、征收障碍。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明年要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2012年房产税改革何去何从?对此,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房产税改革要“稳中求进”,全国推广时机目前还不成熟,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根据目前我国税收征管能力,全国推广时机还不成熟。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则称,具备开征的条件之后,才能讨论未来怎么征收。哪个机构来做评估?如何保障评估权威性?评估过程如出现腐败谁来监督等都是问题,未来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从长远来看,还应逐步适当扩大征税面。税率的制定要灵活,针对不同人群要制定差别比例税率。

  总的来看,专家认为,全面开征房产税还需清除三大障碍:

  第一是信息障碍。由于全国房产数据没有联网,投机资金从政策执行较严的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泛滥,从高端住宅市场流向中低端市场,导致限购、税收、贷款等调控政策落不到实处。专家指出,目前各城市已建立房地产信息登记制度,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不存在技术障碍,房产信息全国联网将为房产税全面征收扫清障碍,也是楼市精确调控的基础。

  第二是法律障碍。当前要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做一个梳理和清理,防止出现“法律打架”的现象,影响征收的权威性。

  第三是征收障碍。究竟是自己申报还是政府认定,滞纳税款如何处理等,都需要细化。

  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房产税属于个性化征收,因此无论国内外,房产税都是征收成本很高的税种。“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因此税制设计需要因地制宜,要深入总结试点城市的经验,形成各地自己的实施方案。”刘尚希强调,美国也是经过多年的摸索和总结,在积累了很多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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