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将率先把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

2011-12-27 00:40:05 | 作者: 吴瑶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广州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省委书记汪洋出席并作重要讲话。针对近期PM 2.5监测的热点,汪洋表示,珠三角将率先把PM 2.5,逐步实行与国际接轨。

  环境投诉和纠纷明显增多

  汪洋指出,“十二五”时期我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不少因环境保护引起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有关环境的投诉和纠纷明显增多。

  今后要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保问题,实施“四大行动计划”,即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汪洋强调,加强环境保护是建设幸福广东的战略支撑,是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必须实施从严从紧的环保政策。

  汪洋表示,通过规划环评,可以引导地方和企业把握发展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明确发展方向。通过环保倒逼,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珠三角空气整治要整体推进

  关于P M2 .5监测,汪洋表示,珠三角将率先把PM 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实行与国际接轨;珠三角以外地区也要抓紧做好增加PM 2.5监测指标的准备。“不要让我们的监测结果与老百姓和我们自己的感觉不一样。”P M2 .5纳入空气评价指标后可能带来一些压力,“优良”天数可能会没有那么多,但这不要紧。“关键是要努力做整治工作。借此实现倒逼转型、升级。”

  在大气整治方面,汪洋要求统筹兼顾。他说,环境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系统,一个环境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多方面协调和努力,实施环境保护要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联动。“珠三角的空气整治就要整体推进,尤其是珠三角的核心区,更要如此。”

  对于民间测PM 2.5行动,汪洋表示,他前几天看了香港的一个节目,觉得专家说的很有道理。“专家说,个人做检测可以提高群众对环境的了解程度。但个人不能解读数据,因为涉及到仪器和很多专业技术上的问题,而且根据法律的要求,解读还是要由权威部门来进行。”

  汪洋谈环保

  抓紧修订环保条例 环保部门要做“恶人”

  “不能因为说的人多了就去办,或者说的人少了就不去办。我们要建立诉讼机制。”汪洋强调,法治建设是促进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今后在处理群众关注的问题,包括环保问题、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要依靠法律来说话,要依法办事。汪洋指出,目前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境执法的情况。省人大等有关部门要全面统筹谋划环保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研究“十二五”环保立法计划,抓紧修订《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环保执法查处要从严从紧,各级环保部门要敢做“恶人”。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 环保公众咨询制度

  汪洋指出,应大力建设民主环保,充分发挥民众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扩展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在民众参与的程度整体上是不足的,不过也有一些在参与过程中存在行为失当的情况。”

  汪洋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各种正式渠道和微博等新媒体,形成上下联动的环境信息公开体系。要为公众参与影响环境的重大项目决策创造更多条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咨询制度。此外,还要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引导全社会关心、珍惜、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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