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吸烟将导致PM2.5高企

2011-12-30 00:00:00 | 作者: 张智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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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宜群在12月27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会议上表示“在室内吸烟,可导致室内空气中的PM2.5增加一倍。即使打开窗户和通风口,这些颗粒物也无法完全消除危害。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国家层面的立法势在必行,势在速行。”
    距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已近一年时间,但至今没有政府负责部门制定实施的规划与步骤。无论其涵盖面还是实施力度,
都离离保护公众免遭烟草烟雾危害这一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与此同时,卷烟的生产量却在一路攀升。2010年2.375万亿支,比2002年1.72万亿支,增长38%
与2005年1.942万亿支相比,5年增长22%。
    “公约优先于国内法。入世以来,我国根据WTO公约修改了几千几万条的法律,但在禁烟问题上,这是个没有牙齿的公约。究其原因,公约约定的是人人有权享受最高的健康标准的权力,是保护当代和子孙后代避免由于烟草消费和接受烟草烟雾而遭受毁灭性的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后果。这个权利是针对人民而不是政府的。所以人民不说话,政府不作为。”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表示。    在我国,3/4的中国人未能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知道吸烟会引起肺癌、冠心病和中风等三种疾病的,仅占人群的23.2%。
2/3的中国人不了解二手烟的危害,知晓二手烟会带来成人冠心病、儿童肺部疾患和成人肺癌的仅占24.6%。在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中这一比例更低。
    “政府未能采用最为有效的告知手段,造成公众对吸烟危害知晓率低下。政府有责任明确而广泛地告知吸烟可导致的严重健康风险。”吴宜群表示。
    针对控烟进程,民间控烟组织提出如下建议:“中央政府应对控制烟害表达明确的政治意愿,承担保护人民健康的责任。将控制烟害视为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责成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立即着手在国家层面上制定一个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禁烟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烟草烟雾危害法)。尽快在国内销售的所有烟包(国产的和舶来的),印上说明烟草具体危害的图形警示标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国家应优先考虑人民健康,从战略高度进行规划,尽快摆脱对烟草利税依赖的局面。尽快结束烟草业政企合一的体制,防止烟草业利用政府公权力,抵制与干扰控烟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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