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铁路欠薪突出

2011-12-30 00:00:00 | 作者: 王晓慧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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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犹如各大部委的“突击花钱”一样,农民工的“突击讨薪”也常常成为年终岁尾的一道别样风景。
    “2011年,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大有好转,大规模的拖欠现象基本得到遏制。”2011年12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一官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10年的整体形势来看,针对农民工欠薪的政策非常多,监管力度也非常大,甚至将欠薪纳入到刑法中,实际效果逐渐显现。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欠薪逃匿列罪,罪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判7年。
    “相关政策会越来越严格,人保部内部工作会议已拟定农民工工资3年清欠计划,只是尚未发文。”上述人保部官员告诉记者,3年清欠计划将按照区域进行实施,第一年集中在东部,第二年的重点是中部,第三年是西部,计划在3年时间内基本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政府在农民工欠薪这个问题上态度特别明确,比如,北京的企业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可能会被吊销资质。”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兹表示,政府有这种非常具体的惩罚措施出来,肯定有限制作用。
    据记者了解,2011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具体数据由地方汇总,将于2月份上报至人保部,3年清欠计划或于数据汇总后开始实施。
铁路欠薪尤其突出
    虽然具体的清欠数据尚未收集,但上述人保部官员明确表示,往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集中在地产领域,而2011年有所不同,大部分欠薪问题集中在铁路和以出口为主的企业范畴内。
    据记者了解,由于温州动车意外引发的连锁反应,多个地区的铁路工程随之叫停,大批农民工的工资被工程承包商拖欠,成为追讨欠薪的主力军。
    中铁隧道集团副总工程师王梦恕日前表示,2011年,单是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就发生了2000多起农民工讨薪(上访)的事件,而全国铁路建设雇用的农民工约有600万人。
    与铁路业一样,外贸企业欠薪同样高于往年。由于受到持续上涨的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不断升值的人民币、国外订单持续萎缩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出口企业盈利空间受到多方挤压,最终出现出口越多亏损越大的现象,最后无力支付员工工资。
    除此之外,水利和大型矿山等项目的欠薪情况均比往年突出。
    民不举,官不究。“人保部负责把政策下发到地方,中间会对地方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但不可能把每个企业都查到。”人保部上述官员告诉记者,根据目前中国整个的欠薪情况,地方存在严重的人员编制不足的现象,有些乡镇只有两个劳动监察员,但乡镇企业就有几百甚至上千家,一个劳动监察员需要面对几万名员工。
“十二五”消除拖欠
    年年开会部署、年年发文督导、年年集中清欠、拖欠问题依然年年出现,农民工工资问题似乎进入了一个怪圈。
    “2011年11月份,人保部等六部委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在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期间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数据将于2月份汇总至人保部。”人保部上述官员告诉记者。2011年年底,人保部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草拟了3年清欠计划,有意在“十二五”期间基本遏制大规模拖欠工资问题。
    据记者了解,人保部3年清欠计划或于2012年开始执行,但对按照区域划分的治理方式业内心存疑义。
    “根据区域划分的清欠计划,理论上没道理,但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确不平衡,这样划分考虑到了执行,所以有可取之处。”赵兹表示,中国东部地区的经济相对发达,问题也会比较集中一些,中西部发展相对落后,企业的规模较小,数量较少,国家对这个地区的企业大都会有一些政策上的倾斜,比如,国家允许西部地区的部分企业在困难时期可暂缓给职工上保险,之后再补。
    但是,赵兹明确表示,这类政策并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大部分农民工就业于民营企业,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给民营企业一个平等的待遇,比如在经营类别和门槛上放宽限制,允许民企进入铁路等垄断行业,加大此类行业的竞争机制,使得民企的日子更好过,农民工的问题也就随之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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