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政府回购商品房不是为托市

2011-12-31 05:03:31 | 作者: 杜强来源:南方都市报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官员昨日在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二手房再租赁给低收入家庭,是筹集公租房房源的一种渠道,不是为了托市。

  回购商品房不是为了托市

  有网友问,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联想到现在房地产调控以及房价的松动,这是不是政府为了托市而采取的办法?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说,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二手房再租赁给低收入家庭,实际上是去年出台的公租房政策里明确规定的,它是筹集公租房房源的一种形式和一种渠道,可以减少建设周期。而政府购买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都是要符合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和条件,比如小户型、居住方便等,不是为了某些商品房项目或者大型房子托市。

  明年保障房要建500万套以上

  张学勤透露,近期举行的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确定,在2012年新开工700多万套保障房基础上,增加了要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的目标要求,且竣工水平要高于2011年。张学勤表示,2012年“要两条腿走路”,在抓开工的同时,突出建成量。

  张学勤说,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也有一部分新开工的房子明年会竣工,比如垦区的棚户区改造,有的是平房或者二层楼,施工周期比较短,另外一些小城市或者县城建设的多层楼,也有可能会竣工。

  试点农村土地建公租房不是小产权房合法化

  冯俊说,目前允许一部分地方试点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但这和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概念。试点有一系列条件,需要是房价比较高、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的地区,由省级政府作出方案、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建成的公租房产权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性质也不变,但允许租给住房困难的一些家庭。在这个过程中,土地所有权没有变,房屋也不能出卖。所以和小产权房的概念完全不同。

  保障房品种将尽量简化

  在各地纷纷探索实践的情况下,保障房种类繁多,住户往往难以了解。张学勤说,保障房目前有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类,加上五类棚户区改造,共9个类别。他提到,包括重庆、湖北黄石等地方,在保障房类别方面也有一些探索。

  据了解,重庆市目前形成了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民工公寓、公租房组成的“5+1”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湖北黄石则探索建立了以公租房为核心的保障性住房模式,将各类保障性住房全部转为公租房,收归政府统一调配。

  张学勤表示,正在对地方的探索进行研究,一些保障性住房类别将逐步并轨和归并,“品种尽量简化,使大家操作起来更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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