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5日,海润光伏(5.89,-0.20,-3.28%)发布特大合同公告,拟与香港上市公司顺风光电旗下的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投资)...
7月5日,海润光伏(5.89,-0.20,-3.28%)发布特大合同公告,拟与香港上市公司顺风光电旗下的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投资)签订41.9亿元的工程承包协议,占公司去年营业总收入的84%。
但面对这一重度利好,投资者并未买账,5日收盘,海润光伏反而下跌3.08%,合作方顺风光电则大涨11.72%。
21世纪网调查发现,海润光伏不仅错误的披露了顺风光电的财报,被指误导投资者,而且超过9成项目并未得到当地发改委的核准批文,订单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除此之外,由于频繁变动商业模式,海润光伏的专业能力也受到业内人士质疑。
江苏一位专业光伏电站运营商就对21世纪网表示:“光伏制造与光伏电站运营完全是两种商业模式,海润在国内还没有成功的独立运营案例。”
公告摆乌龙
7月5日,海润光伏发布公告,拟与顺风投资签署《项目收购及合作开发协议》, 涉及499MW光伏电站项目的转让和建设,双方同意通过股权转让、合资等方式进行合作。
双方还同时签订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项目EPC合作协议》。其中,《项目EPC合作协议》是由海润光伏总承包后续479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协议,合同金额约41.9亿元。
根据资料,合作方顺风投资大股东为香港上市公司顺风光电,实际控制人为郑建明。
此前,郑建明已先后控股顺风光电、入股赛维LDK、购买尚德旗下工厂,成为光伏行业新的“大佬”。2013年来,郑又将眼光投向了电站领域,而这一次他选择了深陷电站泥潭的海润光伏。
而正是因为投资电站,让海润光伏资金链十分紧张,2013年第一季度,已负债合计超过93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72.49%,6月因为多基地欠薪,旗下子公司还出现过罢工事件。(详见21世纪网报道《海润光伏电站“嗜血”:子公司欠薪罢工》)
海润光伏对资金异常渴求,顺风光电的出现可谓雪中送炭,但海润光伏显然并未对合作方有足够的了解。
在披露合作方顺风光电背景时,海润光伏大摆乌龙,将原本亏损2.71亿元的顺风光电披露为盈利2.71亿元;不仅如此,其公布的合同协议与合作方顺风光电公布的协议在一些细节上也有出入。
根据顺风光电财报,截至2012年末,顺风光电总资产为20.52亿元,净资产为4.31亿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10.59亿元,净利润为亏损2.71亿元。。
而在海润光伏公告中,顺风光电2012年净利润则被披露为(271336000)元,以括号代替了亏损。
由于41.90亿元的合同款将由顺风光电来支付,因此合作方的实力和盈利能力直接决定着项目能否顺利完成,海润光伏将顺风光电亏损的业绩写成盈利,显然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
除此之外,在公告中海润光伏还表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顺风投资向海润光伏支付协议定金20955万元人民币。”
对于这笔定金,并未在顺风光电的公告中出现。
21世纪网查阅其公告发现,顺风光电的表述为“江西顺风將支付海润光伏履约保证金人民币90,450,000元,自框架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币50,000,000元及自框架协议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支付余额。”
二者相差9000多万元,为何一份合同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付款额?
一位接近海润光伏的业内人士对21世纪网表示,“一个可能是,二者在合作细节上还未谈好,协议里(海润光伏)的一个项目公司在国开行还有1.5亿的贷款,这笔钱海润希望顺风能垫付上,但顺风只同意了8000多万。”
9成多项目无核准批文
根据二者签订的框架协议,499MW的电站项目被分为了三类,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
第一类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省级发改委核准批文和入网许可且已签订EPC合同并在建设中的项目共20MW;第二类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且已成立项目公司的待建项目共210MW;第三类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但尚未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共269MW。
前两类项目共涉及规模230MW,将采取顺风投资逐步收购包括酒泉、兴和县察尔湖、精河、吐鲁番海鑫、柯坪、岳普湖等6个项目公司95%的股权的形式来完成。
在股权交割后,海润光伏负责并确保协议签署后六个月之内完成第二类项目中不少于60%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全部第二类合作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八个月内完成,即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使项目达到开工状态。
第三类269MW项目,海润光伏应负责每一个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直至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使项目达到开工状态。
在海润光伏的公告中,仅对第二类项目合作做了时间上的承诺。但顺风光电则对三类项目都做出了时间上的框定。
根据其公告,第一类项目应在2013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第三类项目的要求则与第二类项目相同,要求海润光伏8个月内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
这就意味着,除了20MW的已经取得了当地发改委的核准批文具备开工条件以外,其余479MW的电站项目都还未取得当地发改委的核准批文,并不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前期工作函指的是路条,相当于准生证,而有了(核准)批文才可以上户口。”浙江光伏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21世纪网。
据了解,在光伏电站开发中,路条、核准批文、及时并网是三个决定性的条件,关乎着一个项目的成败。
“现在,敢拿了路条就未核准先建的企业越来越少。拿不到核准就无法并网,投资等于打了水漂。这两年随着大量投资者涌入西部以及长期存在的并网问题,地方政府的路条发放已越收越紧,而且越来越倾向于国企和发电企业。” 上述光伏运营商表示。
据其介绍,去年我国光伏电站EPC企业总装机量排名第一的中电投也才320MW,海润光伏的499MW规模还是有些大。
“这些电站都属于大型电站,现在国家的政策更侧重于分布式光伏电站。”而一旦国家政策有变,42亿的订单或将成为泡影。
对此风险,海润光伏在其发布的补充公告中也表示,“项目所在地发改委有可能不予以核准。”
顺风光电则在其公告中也表明此协议为“潜在收购”、“可能继续或可能不继续”。
专业能力成疑
除了信披错误和项目风险,海润光伏做EPC的专业能力也受到业内人士的质疑。
所谓EPC是指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在内的工程总承包,是我国现阶段光伏电站运营的一种盈利模式。
在这方面海润光伏在国内还没有独立运营案例,对此,海润光伏亦承认,其在公告中表述:“本协议涉及的光伏电站工程 EPC 总承包业务为公司新开拓业务。”
据了解,EPC的一般的合作方式是专业运营商寻找制造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制造企业以组件入股占大头,EPC企业做终端的光伏电站,投资较少。
而海润光伏与顺风光电的组合就有些奇怪,顺风没有组件生产能力,又想成为大股东投资电站,海润没有EPC经验,又是组件生产企业,反而占股很少。
这意味着,海润光伏再次改变了其商业模式。
自2011年借壳上市以来,2年的时间里,海润光伏的商业模式多次变化,从最初的光伏制造商到电站开发商再到如今的EPC。
“以前海润做硅片、组件是制造业,之后进入到光伏电站开发一定程度上属于金融业,这是两种完全不同商业模式。现在又把国内的电站都转手了搞起了EPC,这又是系统集成一定程度上属于服务业。”上述光伏电站运营商表示。
不过,由于近年来光伏行业所面临的局面。上游的硅片、组件企业亏损严重、库存高企,为了消化库存,很多企业都开始向下游进军开发电站。
“组件企业进入下游(光伏电站)只不过是把库存从仓库里搬到了电站上,目前国内民营企业做电站的收益率还不到3%,还会占用大量资金,影响企业的现金流,无异于饮鸩止渴,超日如此、海润也是如此。”
那么为何这些组件企业如此热衷于投资光伏电站?“一个好处是,自己的电站用自己的组件可以卖的价格更高些,这样财报会好看些。”上述人士表示。
以海润光伏为例,2012年共销售组件813.65MW,销售金额36.81亿元,生产成本33.46亿元,约为4.11元/瓦,毛利率9.1%,同期尚德、英利这些海外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均为负值。在其独资的武威50MW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上,计划投资6.5亿元,成本为13元/瓦,按照行业内组件所占40-60%比例计算,组件售价在5元以上;而在其参股的已建成并网的国电德令哈20.4MW项目上,共投资2.4亿元,成本则为11.8元/瓦,价格相差明显。
在将国内电站打包售出之后,海润光伏不可避免的会让度出一部分利润,不过,其资金压力也将会大大减小,高企的库存问题也将得到解决,2013年第一季度海润光伏库存达到了8.3亿元。
根据协议,469MW项目的组件将会采用海润光伏的组件,合同金额为41.9亿元,约为9.74元/瓦,而根据此前5月海润光伏的公告“19.42亿元投资190 MW 项目”,约为10.22元/瓦,利润将下滑近5%。
“利润下滑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还在于海润具不具备EPC的能力,要知道在海润国内还没有一个成功的独立运营案例。” 上述人士强调道。
据21世纪网了解,海润光伏虽然在国外已经有了成功并网的项目,但效益并不好。而在国内与国电合作的德令哈项目,总投资为2.4亿元,2012年收益为913.4万元,收益率仅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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