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对网贷企业为何实行备案制而不是牌照制

2014-08-05 16:53:03 | 作者: 来源:人民网

【编者按】针对P2P行业,银监会也正在紧锣密鼓制定更为详细的监管细则。目前该监管细则由银监会创新监管部进行拟订。

    

P2P网贷

 

  8月4日消息,随着人们对网贷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管方面的各项消息也不断涌出。除了近日引发市场关注的央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外,针对P2P行业,银监会也正在紧锣密鼓制定更为详细的监管细则。目前该监管细则由银监会创新监管部进行拟订,目前敲定的监管方向包括:不会进行牌照监管,而是采取备案制,确定P2P的最低注册门槛将介于1000万-5000万元,平台不能进行项目担保、资金必须进行独立托管,以及必须向监管部门披露逾期数据等。

  这个时候有人就会站出来愤愤不平:网贷到底不是亲儿子,几大商业银行甚至是民间一些小的民营银行都获得了银行下发的牌照,而网贷却只能采取备案制。

  笔者才疏学浅,简单的分析几点供大家参考。

  首先是P2P网贷平台的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决定了其不能走常规的互联网金融路线。P2P网贷发展由来已久,而监管部门之所以迟迟不表态或许是因为他们难以真正的摸清网贷的“脉搏”,如果草率的制定出监管细则,等到网贷的发展不在自己预料的范围之内,这样做无异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次是金融领域里面的牌照就相当于国家颁发了一个免死金牌。如果网贷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做金融,做的好的话相关部门给予一些象征意义的鼓励,如果做的不好,那就是各种“非法集资”“运营不当”的帽子往身上扣,必死无疑。银监部门之所以只采取备案制可能是不想让网贷平台走传统的金融路线,而是引导其走金融服务路线。

  最后一点应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国家对网贷下发了牌照,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的空间,而备案制可以更大限度的让其自由发展,充分肯定了网贷平台的金融创新性。

  换句话来说,国家对网贷实行备案制真正体现了“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平台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起到实质性效果。这样做还有两个好处就是政府要掌握全社会投资活动的发展与变化,要了解平台投资的规模和方向,还要对平台投资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约束。备案不等于是对平台投资管理的不管不问,而是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对平台投资予以引导和控制。

  文章由网贷平台“钱多多”研究员提供了部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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