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被罚的杭州米云是米牛网的运营公司,米牛网曾是国内最大的互联网配资公司之一。据米牛网官网,网站由恒生电子创始人及中新力合高管于2014年4月25日发起设立。
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日前证监会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丰范)、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臣乾金融)、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米云)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上述5家被处罚的公司和目前绝大部分的民间配资公司,大都是民营背景。
其中,其中被罚的杭州米云是米牛网的运营公司,米牛网曾是国内最大的互联网配资公司之一。据米牛网官网,网站由恒生电子创始人及中新力合高管于2014年4月25日发起设立,米牛网上线至今,投资总额超过49亿元。
发言人称,证监会没收杭州米云违法所得1595.18万元,并处以4785.55万元罚款;对杭州米云董事长兼总经理柳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同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也通知各门户网站、网络平台和媒体单位,全面清理所有配资炒股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
7月13日,米牛网宣布停止股票质押借款的中介服务业务,即配资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证监会不到三周的时间内开出的第三张罚单。前两次分别针对的是为场外配资提供系统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和为场外配资提供通道的券商和期货等金融机构。
而这第三张罚单,是针对配资产业链的末端——民间配资公司。
民间配资公司在配资产业链中所起到的作用是直接与终端的配资客户接触,为有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优先级资金,从而几何倍数地增加客户的资金体量来投入股市。
民间配资公司的劣后方是配资客户,优先级资金一般对接的是伞形信托(名称以“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居多)。而伞形信托的优先级的资金则一般由银行提供,银行的做法可能是包装成理财产品,再出售给高净值客户。
换言之,在这条配资产业链上,当遭遇系统性的风险,前端的民间配资公司将直接把风险传导至后端的银行资金,这也或许将引起多米诺骨牌式的金融危机。
此前在9月2日,证监会公告对恒生、铭创、同花顺3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的调查、审理完毕,拟罚没三公司违法所得总计15107.73万元,并处以45305.18万元罚款。
9月11日证监会表示,拟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总计6241.8万元,并处以17880万元罚款。
三轮处罚过后,证监会对配资产业的处罚已经接近10亿元。
以下是证监会公告全文:
日前,证监会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丰范)、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乾金融)、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米云)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经查,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杭州米云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我会拟对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杭州米云及黄辰爽分别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福诚澜海违法所得1,642,909.37元,并处以4,928,728.11元罚款;对福诚澜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丁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总经理罗程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董事副总经理王暾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没收南京致臻达违法所得1,564,074.10元,并处以4,692,222.30元罚款;对南京致臻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马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浙江丰范违法所得12,126,000.42元,并处以36,378,001.26元罚款;对浙江丰范法定代表人石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臣乾金融违法所得6,392,186.25元,并处以19,176,558.75元罚款;对臣乾金融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孙肖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臣乾金融董事长李成波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杭州米云违法所得15,951,825.76元,并处以47,855,477.28元罚款;对杭州米云董事长兼总经理柳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黄辰爽违法所得267,058.14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禁止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对于此类行为,我会一经查实认定,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有力维护资本市场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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