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继1月1日起深圳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商市登记注册后,上海、北京等地近日也传出相关最新进展。
继1月1日起深圳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商市登记注册后,上海、北京等地近日也传出相关最新进展。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目前传闻上海已暂停互联网金融类公司的注册登记,北京工商局则要求谨慎对待P2P、理财广告相关的民间融资宣传;同时,针对私募、众筹行业的监管也在收紧。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贷、私募、众筹等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渠道渗入社会,而普通投资者对风险识别能力有限,各类机构鱼龙混杂,监管收紧的目的主要是控制风险。
私募行业监管加强
中国证券报记者询问了北京近十家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机构,绝大部分表示已经不能再代理注册包含“私募基金”“财富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去年12月前还可代理注册。至于是否是接到工商局“窗口指导”,以及何时接到,上述代理机构的客服人员均表示不知情。仅有一家代理机构表示仍可代理注册,尚未接到任何暂停注册的通知,不过不排除未来一个月政策会发生变化。
“要登陆我们网站查看私募产品资讯或者进行投资,在页面打开前必须要阅读合格投资者条件以及进行注册。”深圳一家私募机构人士向记者表示,自去年11月底以来,通过互联网渠道宣传和销售必须要进行合格投资者的认证和注册,尽管实质效果如何还不清楚,但投资前这一“形式”必须要走。据了解,自去年年底,证券业协会就“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基金募集行为”和“基金合同”等密集发布文件;与此同时,协会还定期对失联或异常私募机构进行公示。以上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协会的种种动作都表明,2016年私募基金行业加强监管已成趋势。
一位正筹备在北京注册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人士透露,去年11月末,企业注册代理机构已经告知,私募基金的注册难度将增加,入口有可能收紧,催促赶紧“踩点”注册。如果近期传闻属实,他们已做好准备去上海等外地城市注册,或者通过阳光私募传统的单账户管理形式来实现。“去年行业内发生了不少跑路、失联等非常规性事件,对行业整体的名誉和声望带来打击,监管层收紧入口也符合情理,但相信这只是暂时性措施,待清理整顿完存量,还是会欢迎优质增量进入。”
另一位刚刚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人士则认为,当前政策收紧主要是针对经营业务。“如果经营范围有非投资类业务,登记材料就会被退回但是其他登记备案流程和周期没有变化。”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政策收紧,主要还是因为中国证监会今年工作基调是防风险,目前私募量太多,已注册数量达到25221家,发生风险的概率也明显增加,所以要求更趋严格。
中国银河证券私募汇数据显示,2016年1月首周新成立私募基金管理人137家,而2015年11月和12月单月新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分别为1896家和1344家,2015年数量最多的月份是7月,单月新增2688家。仅从结果上看,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已然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
对于网络盛传工商局暂停核准投资类企业登记注册,清科研究中心表示,目前并未得到确切通知也尚未查询到官方文件。根据清科集团私募通数据,2015年股权投资市场新募集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将近3000只,较2014年增幅明显。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也显示,自2014年2月私募投资基金实现登记备案制以来,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已超过22000只,但私募基金野蛮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风险和问题。
P2P监管渐次落地
通过互联网,网贷行业高速发展起来,不过2015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行业征求意见稿后,各地相关监管细则也在迅速落地。在P2P平台最多的深圳,当地金融办率先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商市登记注册。在业内人士看来,征求意见稿要求P2P平台在地方金融办备案,已基本等同于将监管责任落在地方金融办。事实上,网贷业务的真实风险敞口非常大,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风险还将继续暴露。监管必须要在问题出现前进行清理和排查,避免出现难以掌控的局面。
投之家CEO黄诗樵表示,暂停增量平台对行业来说起到“分水岭”作用,存量平台会有一个洗牌的过程,而未来新增平台将面临更高的门槛。估计此次监管层喊停是暂时的,主要为摸清行业风险,但这一过程有可能持续一两年。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认为,近期出现的如E租宝等风险机构只是浮出水面的少部分,还有很多违约以及未暴露的行业风险敞口。对于监管机构来说,早排查既有利于行业发展,也避免大面积风险爆发。
关于上海金融办叫停互联网金融注册与登记的消息,记者询问上海金融办但该部门并未给出明确答复。海尔互联网金融CEO王伟表示,如果是真的暂停登记,那就是刚刚发布的《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地方的延续和落地。对于行业而言,属于阶段性的调整、优化;对于存量P2P而言,则意味着将加快优胜劣汰。2014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跑得太快,不排除部分“赛车手”存在违规的情况,“赛道”本身建设也需要有这么一个过程。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此前曾公开表示,结合上海情况来看,上海和全国有共同的特点,即互联网金融这两年发展非常快,包括P2P的业务活动也发展得比较快。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业态,一方面要支持它发展,另一方面一定要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为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众、覆盖面广,跨区域、跨市场现象比较突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时地作出一定规范,这是非常必要的,既有利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规范发展,也有利于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我们也注意到,有些现象已经有一些普遍性,不少企业以互联网金融作为幌子,实际上从事一些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我们一方面要制定政策来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制定政策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违规的活动。”屠光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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