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相关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拿到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开展业务,且央行已有近一年未发出新的牌照,大批公司正在排队申请中。
2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当中了解到,截至目前,除了兼并收购以外,仍有不少公司正在排队申请支付牌照,其中包括中天城投、上海钢联、 广电运通、360公司、中国太保、天喻信息、义乌购等多家上市或非上市公司。
对此,云信CEO陈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关于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其认为短期重启无望。
“过去央行发放的牌照过多,造成了一些牌照的闲置,也有一些企业进行不良业务用途。”陈忞直言。“截至目前,支付行业还在被治理过程,只有在行业进行经过充分治理后,才有可能重新发放。当前政策应该是鼓励银行去承担更多责任。”
陈忞强调,从监管角度整体看,支付业务和职能或被削弱。其理由在于,第三方支付主要是起通道的作用,账户体系和资金都不放在这里。“换而言之,支付公司主要做支付本身的事情。未来更多的职责还是会交给银行履行。”陈忞称。
续牌难度将增加
在川财证券研究员穆启国看来,支付牌照稀缺性和盈利性差的矛盾突出,市场需要洗牌和优化整合。由此,第三方支付行业分化加剧,生存境遇大不同。
根据相关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拿到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开展业务,且央行已有近一年未发出新的牌照,大批公司正在排队申请中,理论上现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盈利不难,而事实并非如此。
以银行卡收单为例,各家公司的服务同质化严重,只能靠价格竞争,为了争夺客户,采用“套码”、“切机”等违规手段,一旦市场上出现这种做法,其他公司会立刻跟进模仿,最终导致大多数收单公司徘徊在微利或亏损的状态。
在互联网支付领域,市场集中度极高,根据比达数据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研究报告》,2015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总规模达9.31万亿元,而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占据了第三方移动支付90%以上的市场份额。
穆启国认为,预付卡领域更是风险事件高发区,挪用客户资金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整个行业都有待一次大清洗。
更重要的是,《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起始时间为第一次拿证时间,期间可申请修改或扩大业务范围和类型,但更改之后有效期不会延期。第一批27张牌照即将于2016年5月2日到期,续牌的难度将增加。
2015年11月20日,人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期满前6个月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续展,人民银行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再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是否予以延期。
穆启国认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支付机构获牌之后的长效管理,包括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鼓励现有机构兼并重组、持续发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研究实施支付机构 分类、分级监管等具体措施,促进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良性竞争。
随着对于第三方支付的严格监管,央行明显放缓了支付牌照的发放,目前多达数百家企业在等待申请中。“我们预计在完成第一次延期换牌之前,发新牌照的概率较低。” 穆启国预计。
行业迎支付新规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在去年底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也即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此前,从动议到起草再到正式颁布,《办法》经历了两三年的时间,期间业界的讨论也颇多。2015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网络公示。至去年年底,央行正式公告发布。
交银国际研究员李珊珊表示,《办法》充分考虑支付服务市场创新和发展需要,清晰界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内涵和边界,明确了监管标准和规则使其回归支付业务本质。、
《办法》禁止支付机构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基于银行账户为其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引导金融从业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回归银行体系。
此外,《办法》根据交易验证的有效要素情况,规定了单日交易限额。
“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分类监管,对于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给予较大的监管弹性和创新空间,尤其体现在单日交易限额提高和转账功能放宽等方面。这一点,是相比之前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不同。” 李珊珊认为。
其中,对于评级为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 超过95%的支付机构,弹性空间体现在,一是可以制定其他有效的身份核实方法核实Ⅱ类、Ⅲ类支付账户;二是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个人客户参照单位客户管理;三是转账交易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可以不属于同一客户;四是适度提高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单日交易限额;五是A类机构可以与银行约定由支付机构代替进行交易验证等5个方面。
另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5》统计,目前完成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共有9.45亿个,占支付账户总量的43.07%,占比并不高。
李珊珊预计,《办法》实施后,将加快提高实名认证账户的比重;由于评定为A类机构,实名账户比率超过 95%的支付机构,在转账交易和交易限额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相比同业有显著优势。此外,《办法》实施后,亦将有利于加快行业优胜劣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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