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6年1月2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开展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提出规范化要求。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P2P平台与保险公司“联姻”,可能形成双赢局面。“不仅是P2P平台需要借力,保险公司也需要借助P2P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P2P平台来说,引入保险公司能转移部分风险,提升平台风控水平;对保险公司来说,只要能把合作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随着P2P行业的蓬勃发展,也能获得一定利润。
但是在实践中,部分平台却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比如,履约保证保险的要求比账户资金安全险的要求高很多,但是一些平台却拿着账户资金安全险,美化成履约保证保险”,蜜蜂有钱CEO袁涛对本报记者表示。
这不免令人想起今年3月份时,有传闻称某保险公司收到保监会的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清退所有P2P资金安全类保险,除暂停该项业务外,还要求P2P平台撤销类似宣传。《证券日报》此前咨询了多家P2P平台,部分表示3月份时确实停止了账户资金安全险。虽然该保险公司后来表示,暂停该项业务是出于战略调整。不过,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也与保监会对乱象的整治相关。
事实上,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保监会已经逐步加紧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从风险提示,到2016年初的重点排查,监管层越发重视此类风险。2014年下半年,一些险企销售人员以保险公司名义推荐、销售P2P平台理财产品,结果由于平台负责人跑路导致个别保险公司陷入舆论危机。随后,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指出上述行为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明令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2015年2月,保监会又发布了《关于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的风险提示》。据悉,2015年初,因出现一些不良销售人员借口保单“升级”,把消费者原有保单退保并用退保金购买所谓理财收益率更高的P2P产品,然后将资金转移,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理财风险的事件发生;4月份,保监会发布《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的通知,指出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10月份,保监会修改《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将通知中的“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全部替换为“从业人员”,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
2016年1月2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开展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提出规范化要求。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并在与互联网平台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合作互联网平台不得存在上述禁止行为。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去担保”的浪潮下,保监会发布《通知》将更有利于互联网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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