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面是随着监管规则的日益完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日益深入;另一面是各方对新金融业态的认识更清晰和理性。在此时点上,BATJ与四大行的联
一面是随着监管规则的日益完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日益深入;另一面是各方对新金融业态的认识更清晰和理性。在此时点上,BATJ与四大行的联合,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而非金融+科技。而究竟哪些新科技能有效改善金融功能、提升服务效率,这四对巨头组合中哪个能笑到最后,都还需时间检验
⊙李 鑫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BATJ的合作是近期我国银行界的一大热点事件。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分别与腾讯、百度、京东、阿里联手,不仅强强联合,并且一一对应,寡头格局初现。不管未来究竟这四大行与BATJ能够合作到何种程度,起码现在这些银行业大佬与互联网业巨头正式摆出合作的姿态,于双方来说都已是一大进步。
曾几何时,顶着互联网金融的大旗,BATJ纷纷大张旗鼓扩充自身的金融版图,试图建立各自的金融帝国。虽然BATJ近些年分别实现了对各个金融领地的突破,但真正要将这么多金融业务整合到其互联网生态中或许并没那么简单。同时,以四大行为代表的银行业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也纷纷展开反击,你有“宝”,我也有“宝”,你搞支付,我也搞支付,甚至连电商平台也要自建。笔者一直认为,国有大商业银行去与专注场景二十年的BATJ拼场景恐怕很难。相反,一群软件开发工作者叫喊着要颠覆金融估计也不易。君不见,计算机学科的发展没有颠覆金融学科,反之亦然。大家看到的是,金融和互联网两者的内涵并没有因为对方的发展而发生实质性改变。因此即便有资本的支持,哪一方想要以其之短去博对方之长均非易事。因而,合作对双方而言都是明智之举。
经济的本质就是分工、合作与共赢,但在互联网金融兴盛之时,有很多人却不这么想,当时的互联网金融大有颠覆之势。甚至有一个在政、产、学、研各界广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移动支付会替代传统支付业务,P2P网贷会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而网络众筹则会替代传统证券业务。而从目前来看,除了移动支付在零售支付领域的替代趋势比较明显外,其他那些“颠覆性创新”或许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补充,在银行、券商面前真的是微不足道。
笔者研究发现,即便在前些年互联网金融概念大热之时,要对那时人们口中所谈的互联网金融下一个严谨的定义也是很难的。实际上,似乎也没有几个学者能将其说清楚,人们往往是将一系列本质上讲并无多大关系的新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与此同时,现实中也出现了一些乱相,直到“e租宝”、“泛亚”等一个个曾经号称代表新金融发展方向的平台陆续倒下,“裸条贷款”、“大学生负债自杀”等几起由互联网金融引发的社会事件不断触动人们敏感的神经,互联网金融才在泡沫喧嚣中逐渐走下了神坛。无论是官方表态从起初的“促进”到后来的“规范”,再到近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加强监管”,还是市场上诸如红岭创投这种旗帜性平台宣布退出,都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喧嚣时代已然落幕。
然而,已被掀起的新技术大潮不会因为一个概念的终结而终结,因为另一扇门已经为这些新金融机构打开。早在互联网金融退潮前,一些富有远见的新金融精英早已舶来了一面新的旗帜,那就是FinTech,国内通常称之位金融科技。当然,就如同当年一些人争辩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一样,现在又有一些人开始争辩FinTech和TechFin。不管怎样,随着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的成立,金融科技这面新的旗帜应该算是立起来了。当下四大行与BATJ的合作,便是在FinTech大旗的引领下展开的。
金融业从来都是“信息密集型”产业,因此ICT(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变革必然会在金融业引起极大的震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无疑会重塑金融形态,但其带来的改变程度能否超过银行卡对银行业的影响或程序化交易对证券业的影响,眼下还尚未可知。不过,由于金融科技相较于互联网金融来说有更明确的技术抓手,因此,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金融机构都能更容易、也更积极地在相关领域布局。
不过,据笔者的观察,FinTech或者金融科技的概念在我国的兴起,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要填补互联网金融概念退潮后留下的空白,同时成功挤进金融圈的互联网巨头也正借机收敛冒进势头,更加强调自身的科技属性,而并非是与传统金融对着干的新金融业态。然而,从理论上说,科技是中性的,无论对金融行业还是互联网行业始终都很重要,而银行和互联网企业一直以来也都具备强大的技术部门,只不过以往两者将科技应用于商业化的方向不同,技术研发主要围绕其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相较于银行,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际上是在对数据和渠道的把握上,尤其在C端;而相较于互联网企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则在金融业务本身,尤为强调风险管控。所以,即便面对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银行也未见得就不能做好。如此看来,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与其说是迫于科技进步的压力,倒不如说是因为在互联网时代C端对于银行越来越重要,而银行又确实不具备把握C端的能力。因此,笔者的判断是,BATJ与四大行的联手,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而非金融+科技。
一面是随着监管规则的日益完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日益深入;另一面是各方对新金融业态的认识更清晰和理性。在此时点上,BATJ与四大行的联合恰恰意味着互联网与金融真正开始走向融合。虽然如今在舆论上“互联网金融”已被“金融科技”取代,但互联网巨头们却已经借着这个概念跻身于金融行业。从这层意义上说,“互联网金融”也可以说已经成功了。而从金融发展的宏观角度来看,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混乱和炒作后,真正的互联网金融或许此时才刚刚开始。
究竟互联网会如何改变金融,究竟哪些新科技能有效改善金融功能、提升服务效率,究竟这四对巨头组合中哪个能笑到最后,都还需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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