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办理了消费卡,美容院、健身房、游泳馆、培训学校等却突然关门,甚至以寥寥几字的一纸公告来打发消费者……近年来,这类预付式消费陷阱频现
办理了消费卡,美容院、健身房、游泳馆、培训学校等却突然关门,甚至以寥寥几字的一纸公告来打发消费者……近年来,这类预付式消费陷阱频现,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面对“卡还在,店没了”的状况,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维权艰难。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将预付式消费领域失信企业信息公开推送至征信机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举能否遏制由来已久的预付式消费陷阱?预付式消费又该如何堵住监管漏洞?
失信企业上“黑榜”
今年10月31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将四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信息公开推送至征信机构,约束和惩戒其失信行为。
据深圳市消委会介绍,这四家失信企业分别是权球物联网电商平台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六艺星空(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熔岩阳光健身房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尚雪摄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现关门跑路、倒闭终止服务的问题,目前已被公开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等征信机构。
消费者反映,权球物联网承诺在其APP等购物平台上购买加油卡后可超额返积分。然而,今年7月初,该网站积分提取功能暂停,深圳市消委会多次与权球物联网联系未果。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大门紧锁,向其所在大厦管理处了解得知,该公司已解除租赁合同,目前无法联系。此投诉涉案金额大,且在调查期间仍继续销售加油卡,已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记者了解到,权球物联网电商平台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投诉有6宗,涉案金额达243万余元;六艺星空(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深圳四家分店的投诉有40宗,涉案金额达88万余元;深圳市熔岩阳光健身房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诉有54宗,涉案金额约17万元;深圳市尚雪摄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投诉有7宗,涉案金额约1万元。
截至目前,深圳市消委会已公开推送涉及“海鲜短斤缺两”“预付式商家关门跑路”及“互联网消费欺诈”等领域的失信企业10余家。
堪称“空手套白狼”
深圳市消委会表示,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随着信用消费的出现和电子消费方式的便捷化,预付式消费逐渐增多,已逐渐成为服务行业的主流消费形式,但目前也一直是消费投诉的热点。
据统计,今年三季度,深圳市预付式消费投诉超过2000宗,美容美发、健身娱乐、非学历教育培训等行业是投诉的重点。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因商家关门、倒闭、转让等原因导致的终止服务问题,相关的投诉超过了500宗。
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先预付后消费的模式堪称“空手套白狼”。一些商家把预付消费模式玩出了“花”,先租场地挂了招牌,就开始大规模地让销售员去发售预付卡,收到预付款后再进行装修营运。这种预付消费实质上变成了消费众筹模式,借消费者的预付费方式,行融资之实。而在疏于监管的市场,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出现人走楼空、卷钱跑路的商业案件。
“有些商家,看上去具有欺诈行为,但是公安机关也很难找到有力证据。”深圳市一位办案民警坦承,比如商家把预付费收上去后进行其他方面投资,他们可以说投资失利,这里面就存在转移资产的“猫腻”,说不定投资对象就是他的“同伙”,但是苦于找不到证据,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表示,预付式消费在服务行业商家里几乎成了标配,但这种看似“双赢”的局面,其实不堪一击。正如民间所言,“买家没有卖家精”,预付式消费实际上是经营者以“打折”“让利”或者额外“赠送”等为诱饵,误导消费者提前预支未来并不确定的消费。
向乱象顽疾“亮剑”
在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出现了近20年,至今依旧乱象丛生。如果此种消费模式屡屡发生纠纷陷阱,甚至积重难返,那么作为看门人的政府相关部门就要出重拳来整治,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将市场行为限制于规范的轨道之中,不能让其再野蛮生长下去。
目前,深圳市消委会对互联网返利欺诈及预付式消费陷阱等失信重灾区加强信用管理,将商家的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全方位信用监督、约束机制。下一步将加大与政府部门、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力度,构建更为广泛的信用信息网络。
业内人士认为,以互信为基础的商业模式,最大的隐患就是商家失信。在当今人口流动频繁的社会体系中,以道德号召、舆论谴责的诚信时代难以发挥根本作用,诚信更多依靠一套更规范、更严密的制度体系——社会诚信体系来保障,应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向预付式消费乱象顽疾“亮剑”。
一是设立预付式消费资质门槛。凡拟推行预付式消费的,一律要到工商、公安等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方能取得预付式消费资格。同时规定,只有取得预付式消费资质的经营者才能推行预付式消费服务,否则,一律视同非法行为,对经营商及相关负责人给予严厉惩罚。
二是对预付式消费资金实行监管。对于健身房、理发店、培训学校等打算推行预付式消费的商家,必须委托银行对消费者预交的消费资金进行有效监督。原则上,银行要求经营商家建立预付式消费资金专账,经营商只能根据实际消费情况下账,其余的预付款不能擅自动用,从而防止经营商卷款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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