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2月15日,保监会下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严防资产负债错配,把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综合
12月15日,保监会下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严防资产负债错配,把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综合评级分为A、B、C、D四大类,并根据评级进行差别化监管。
《征求意见稿》提到,保监会可采用材料调阅、现场查验、问卷调查、质询谈话、穿行测试等方式,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进行量化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从而依据评级对保险公司进行差别化监管。保监会明确表示,将鼓励A类公司先行先试,对C类公司进行风险提醒或下发监管函,而对于D类公司,保监会将采取责令调整业务结构或禁止申报新产品等措施。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7月,保监会就系统性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的总体框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也曾指出,保险业面临的重点风险还是资产负债错配风险,“长钱短配”和“短钱长配”现象并存。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一方面,对于以长期保障型业务为主的大型保险公司来说,问题在于负债期较长,但在资产端未找到相匹配的投资品种,即“长钱短配”会带来再投资风险。
“资产负债的错配,主要体现在期限的错配和收益率的错配。”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兼博士生导师朱俊生看来,一方面,特别体现在寿险,负债期限比较长,大概70%资产都是七年期以上。目前在整个金融市场,包括一些业内投资存在资产端的期限不足以匹配负债端期限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产品负债成本比较高,要求资产端有相应的收益来弥补负债端的成本,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资产端如果无法弥补,就会出现收益率的错配,导致负债端对资产端产生挤压。“比如有些公司过去做的短期业务较多,业务要求收益率也较高,在负债端做了一些长期投资,导致短期保费、负债和长期投资出现期限上的错配。”朱俊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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