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临近春节,保监会严监管仍丝毫不放松。2月13日,保监会公布了针对问题产品向19家财险公司下发的监管函。这一实际行动,也契合近期保监会在
临近春节,保监会严监管仍丝毫不放松。2月13日,保监会公布了针对问题产品向19家财险公司下发的监管函。这一实际行动,也契合近期保监会在北京召开的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对2018年财产保险监管的工作部署,排在首位的就是坚持以加强产品监管为切入点,切实防范风险。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监管函的相关情况告诉记者,为提高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质量,整治产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财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为公司全面自查、公司整改清理以及监管检查三个阶段。
“前期84家财险公司在自查整改阶段自查产品161928个,发现问题产品8495个,清理注销“僵尸”产品10667个。”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保监会结合公司自查整改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选取部分财险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对在用备案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发现19家检查对象存在问题产品1672个。针对发现产品问题,近日,中国保监会向19家财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对问题产品责令停止使用,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0家公司要求在3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了当前财产险领域产品主要存在问题。认为当前一些财产保险产品已被异化成为公司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的工具。
具体来说,有的财险公司产品创新偏离了保险主业,盲目追求与大资管和互联网金融的接轨,片面突出产品的短期、高频、高收益和理财特性,背离了保险保障和稳健经营的要求。有些公司产品创新违背了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等基本保险原理,开发承保投机风险、赌博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异化成对赌工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有些公司将产品创新错误理解为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创新主要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忽视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险保障功能作用,销售过程中搏出位,理赔时不能发挥风险转移功能,造成保险纠纷,损害了行业形象。还有些保险产品定价不合理,没有遵循精算原理,费率调整随意性较大,预定损失率和费用率倒挂,个别产品费用率高达90%,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监管函叫停的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产品命名不规范、条款表述不清晰、违反保险原理或保险法规定、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条款适用标准引用错误、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调整范围无上限、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公司在产品管理方面主体责任缺失,开发设计合规意识薄弱,产品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开发创新机制不完善,甚至对保险产品本身保障功能理解不到位。
保监会此番连发19份监管函拉开了2018年财险严监管的序幕。这也符合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要求,2018年要开创财产保险监管工作新局面有三方面重点工作,首先就是坚持以加强产品监管为切入点,切实防范风险。保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产品监管力度,从产品开发、准入、监管、退出全流程加强财产保险产品监管,建立产品审核档案,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产品坚持强制退出,对情节严重的公司停止申报新产品。另外两方面则是坚持以治乱象为抓手,重塑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以及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提升财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