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央结算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5月2日起,大
近日,中央结算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5月2日起,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调整为5×21+12小时运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运行时间调整为5×24+4小时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调整安排和相关要求
1、自5月2日起,大额支付系统在法定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的时间调整为前一自然日20:30,每日清算窗口时间调整为17:15至17:30。每个法定工作日8:30之前,各直接参与者可自愿登录系统办理业务,接收清算行对于每个法定工作日8:30之前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接收的业务,具备入账条件的应及时入账;需要人工干预的,应于当日12:00前完成处理。
2、自5月5日起,大额支付系统在每个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以下统称假日)的首日运行,并执行特殊业务规则:业务受理时间为前一自然日20:30至当日8:30;业务受理范围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参与者发起的注资及资金拆借业务,其他业务均不受理;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轧差净额也不提交清算。
3、参与者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出查询后,查复行应在收到查询的下一个法定工作日12:00前予以查复,收到查询的时间以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为准。大额支付系统退回申请及应答的时间要求与查询查复相同。
4、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对每日20:30至24:00期间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均记载为次日的账务,不影响当日的存款准备金考核。假日期间的账务,开户单位至迟于假日后首个法定工作日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完成核对。
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时间调整安排和相关要求
1、自5月2日起,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调整为5×24小时+4小时,系统在法定工作日全天候运行,分为日间场次和夜间场次处理业务。
2、一般工作日的日间场次运行时间为当日8:30至17:30(其中17:00至17:30为清零等场终处理时间)。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日间场次运行时间提前为当日4:30,夜间场次的运行时间为当日17:00至下一自然日8:30(其中8:00至8:30为清零等日终处理时间)。
3、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应在访日4:30至5:00完成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日间场次注资,在当日8:30至9:00完成一般工作日的日间场次注资,在当日16:00至17:00完成夜间场次预注资。
4、日间场次的定时净额结算业务和中央对手业务截止时间为当日16:00,实时全额结算业务截止时点为当日17:00,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在当日16:30发送日间业务截止警告,夜间场次的定时净额结算业务和中央对手业务截止时点为下一自然日7:00,实时全额结算业务截止时点为下一自然日8:00,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在下一自然日7:30发送夜间业务截止警告。
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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