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货币市场风险防控,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央行昨日发布今年第18号公告,自即日起在银行
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货币市场风险防控,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央行昨日发布今年第18号公告,自即日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推出三方回购交易。
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风险与成本效率意识不断提升,对于回购交易担保品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回购市场的风险防控也有待强化。
三方回购交易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自愿委托央行认可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作为第三方,对担保品进行选取、估值、替换、调整等集中管理的回购交易。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三方回购交易是国际成熟市场常见的一种回购业务模式。交易双方仅需讨论融通资金的金额、利率及期限,而担保品选取、估值等管理由第三方机构根据约定负责执行。
公告规定,三方回购交易到期违约的,第三方机构可按照与回购双方的约定,依法对违约方的回购担保品进行处置。第三方机构、交易平台应做好对投资者回购杠杆率监控、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
央行要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应加强对三方回购交易的自律管理,做好《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与三方回购交易的衔接等工作。
“银行间债券市场三方回购交易的推出,有利于市场参与者更加便利地开展回购业务,降低结算失败等风险,也有利于保证回购交易存续期间风险敞口得到有效覆盖,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当前,银行间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可作为第三方机构提供三方回购服务,未来具备相应能力的大型银行也可提供三方回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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