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南方各地今年受强降雨影响,引发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醉着防汛救灾行动的启动,有关洪涝灾害保险的话题再次引发关注。在银保
我国南方各地今年受强降雨影响,引发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醉着防汛救灾行动的启动,有关洪涝灾害保险的话题再次引发关注。在银保监会上强调,强化保险在灾害防护体系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应该加快发展巨灾保险。
将洪灾风险分散在多种保险中,实际上是把洪灾作为一般风险来管理,将巨灾保险责任分散在各类险种中,最终的理赔比例自然会比较低。
建立巨灾保险,尤其是洪涝灾害巨灾保险制度,尤其重要,但是由于很多原因没有建立起来。保险业并没有放弃过对洪水保险的各种尝试。截至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商业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农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都含有因洪水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人身保险产品中也有因洪水导致人身伤亡等保险赔偿责任。
以1998年洪水为例,总损失2500亿元,保险大约赔付30亿元,仅占1%多一点。这就造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相比洪涝灾害给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保险补偿覆盖的风险比例非常有限。
早在1997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规范防治自然灾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就提出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从国际上看,国家层面的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已有成熟经验。比如,美国的一些州就有洪水保险制度,或者通过巨灾保险制度补偿洪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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