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允许,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性质
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允许,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性质的短信或者拨打电话。
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确保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发送相应的商业性质短信。短息服务提供者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应当建立预警监测、大数据研判等机制。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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