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就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就固体饮料产品名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或相近,以免不良商贩冒充其他品牌同类产品,以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加强其质量安全监管及保障权益提出相应公告,除关于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规定以外,还有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以及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或特定人群,例如未成年人、老人、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同时也不能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最后,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引导和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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