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中...
近日,《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管理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沈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共八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限制性购售政策。2、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明确提出认房不认贷、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要求。3、提供公积金支持政策。明确支持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支持首套住房商贷未结清的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支持职工延长贷款偿还期限,调整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取消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4、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5、鼓励人才留沈创业置业。6、促进商品房销售。7、保障购房者权益。8、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包括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城通办”、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数字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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