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鄂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旨在加快鄂州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低碳转...
日前,《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鄂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旨在加快鄂州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2、提出至2025年,“无废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构建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等。3、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快行业绿色发展转型、打造绿色低碳工业体系、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力度;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利用,要求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要求推动绿色建筑创建和绿色建材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推动生活源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升危险废物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体系保障能力建设,要求构建制度体系、加强技术支撑、激发市场活力、健全监管体系。4、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拓宽资金渠道、做好宣发动员。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