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
近日,《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旨在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
《补充通知》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明确提出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的机具种类,按《通知》规定测算确定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2、提高报废补贴标准。要求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等。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出根据《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各地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等。4、完善回收拆解工作流程。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针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可能带来的监管困难和实施风险,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流程等。5、强化政策实施保障。要求各省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原则,指导基层落实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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