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生态环境部发布,旨在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
近日,《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生态环境部发布,旨在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意见》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突出管理重点。明确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2、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提出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对于以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料或产品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等。3、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要求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核算新污染物产排污情况;对已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排放达标要求;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新污染物做好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强化新污染物排放情况跟踪监测;提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要求。4、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5、地方应积极探索完善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