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十省市下发网贷退出指引,重申监管底线

2018-11-27 14:40:54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我国P2P发展短短十一载,经历了野蛮生长、百家争鸣、大浪淘沙的发展进程。近期,多地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退出指引》也是当下网贷行业频频

我国P2P发展短短十一载,经历了野蛮生长、百家争鸣、大浪淘沙的发展进程。近期,多地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退出指引》也是当下网贷行业频频暴雷,金融风险集中爆发,市场维稳压力巨大的背景下,行业自我纾解困局,自我清理门户的一部分,或将成为网贷行业退出潮的一个开端。

党的十九大以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为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8月,副总理刘鹤主持金稳会,对做好网贷风险应对作重要议题。

同月中旬,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及“网贷108条”细则,新一轮网贷平台合规备案的攻坚战就此打响。

其目的是合规者生存,重申底线监管思路。对于无法备案的网贷平台,则要求良性退出,且不能给出借人和社会带来风险。

据悉,目前已有深圳、济南、北京、浙江、广州、安徽、上海、大连、广东、江西十地互联网金融协会就网贷平台退出问题发布指导文件。

资料整理:钱盆观察院

各地关于网贷平台退出指引文件在退出原则上,普遍强调了三不可原则和保护出借人权益原则。

其中三不可原则指的是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在网贷平台退出过程中,要形成多方联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平台退出工作。

据第三方平台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10月31日,我国网贷平台数量累计达6678家,其中问题平台4880家,在运营平台1798家,而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平台还有近千家。这些或无缘备案提前放弃的平台,应该何去何从?

一名网贷从业者表示,现在P2P没有交自查报告的,多半是没有资格的,或者是不敢交的,亦或者是不想交的,当然有的根本没收到整改通知书,还有些不是什么会员,连提交的途径都没有,只能退出。

因此,各地相继出台的网贷平台退出指引,无疑为此类平台指明了方向,让平台清盘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尽管目前《退出指引》均为“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草案性质,但其带来的积极意义是母庸质疑的。指引出台后,延期兑付成为普遍退出方式,平台跑路、提现困难等恶意退出的案例大为减少。

由此表明了行业监管对于重新构建网贷行业良性发展体系的决心。但维护网贷行业的平稳正常发展不能仅仅依赖于外部监管部门的推动,还需要网贷平台自身的自律以及责任意识。

正如始终坚持合规发展的钱盆网,其作为网贷行业规范化体系的建设者,在发展过程中,不忘自身信息中介的职责,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当前平台出借项目基本信息真实透明、严格遵守小额分散原则。 此外,在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方面,平台以全方位的风控保障机制,将实地走访与线上大数据相结合,层层筛选、严格把控资产端,为出借人提供状况真实的项目,切实从源头处为用户营造安全合规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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