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营企业:凝聚中华大团结之防城港腾飞广场案思考

2018-11-28 11:06:25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背景:11月12日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傅政华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

背景:

11月12日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傅政华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案件回顾(2017年多家媒体原文)

因4年前与原告许文飞双方来往账的纠纷,双方资金往来时间只有1年10个月,原告许文飞总共打22笔往来款14480万,举报人李忠飞打往来款13700多万(含34套房子2400多万被迫拿去抵债),两边往来账相差730多万,再加上举报人帮许文飞还款90万利息,最后实际欠款600多万,法院错判8000多万(加上去年举报人两部价值280多万的宝马车被强行拍卖拿去抵债)差距太大,所以至今为止纠缠4年多的8000多万错判判决并未履行,同时许文飞用虚假土地提供给防城港中院进行担保,而中院法官未发现虚假土地担保,直接查封腾飞广场整个项目包括1123户所有腾飞广场购房业主的土地,导致项目被迫停工。处于对资金回笼的考虑,历经多方斡旋,在上级领导直接过问下腾飞龙项目2016年5月31日顺利复工。但正当项目交付在即,法院却下发司法执行通知:称腾飞广场320余套房产将以1.27亿元价格进行公开拍卖。且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的这一估价是在“腾飞广场”复工前几日测算得出,彼时评估公司未考虑复工因素影响,李忠飞认为,这一失误使得起拍价与其估算的房产实际价值相差5亿元之巨,评估实施和拍卖正当性值得质疑。两方争执的焦点之一,是广西万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宇评估公司”)在工程重大变更前作出的估价对于拍卖的适用性。记者在编号为(防城港市)广万房地估字F[2016]第410号的评估报告上看到,万宇评估对320余套房产的估价作业期为2016年3月24日至5月29日,项目复工估价报告有效期限截至次年5月28日止;且在“估价对象范围”中作出了标注,称该项目在勘察节点时仍处于停工状态。李忠飞向记者介绍,由于对估价合理性存疑,腾飞龙不久便向法院提出了异议。当年10月,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门听证会,会议的成果之一,便是万宇评估于12月份作出的对估价报告的补充说明及更正函。记者在该份补充说明中看到,万宇评估公司对腾飞龙提出的“估价报告有效期”作出回应称:由于出具“预报告”(2016年5月29日)与正式报告(2016年9月2日)相隔时间较长,2016年6月已复工,评估未考虑复工出现了“笔误”,并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广西高院相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将估价作业期更正为“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9月2日”,同时报告应用有效截止日期从2017年5月28日变更为2017年9月1日。这一更正在法理上旋即引起更大争议。相关法学界人士认为,在从评估到公告拍卖期间,评估报告未考虑房屋价格(标的物价值)重大变化情况,对时间改动随意,且相关程序违法较为明显。中央财经大学民事诉讼法专家法林剑锋教授认为,万宇评估公司出具的更正函以 “笔误”为名,更改报告有效期明显违法。举例而言,裁判文书在不对内容进行实质变更情况下允许出现笔误。但有效期更改属于重大实质内容变更,此处笔误,评估的权威性无从谈起。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宋朝武教授对评估报告有效期提出质疑。他解释到,评估报告一般使用期限为一年。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如若评估报告启动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即使超出一年也未违法。但从本案相关材料来看,评估报告在一年内未作启动,拍卖时便不能再适用过期的评估报告。显而易见的是,由于有效期延迟,最关键的估价维持了原状,腾飞龙与防城港法院迅速陷入新一轮的漫长拉锯。2017年1月28日,腾飞龙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新评估申请书》,阐明经核算得出的1.27亿元估价连基本的建安成本都无法覆盖。8月24日,腾飞龙公司接到通知,应法院要求在一天内提交了“腾飞广场”续建投入的说明。在其25日提交的情况说明书上,记者看到,重新开工15个月以来,包括工程款及其他费用腾飞龙共计投入16529.68万元。然而不知何故,这些反馈并未得到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应。8月28日,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网络拍卖通知书(2015)防市执字第18号。根据通知书,此次拍卖首次竞价时间为10月10至11日,拍卖标的物除了位于该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和建港路的325宗房产,同时还包括项目开发公司腾飞龙和李忠飞名下的两辆小型汽车。其中规定325宗房产的首次起拍价为126902900元,若流拍,第二次起拍价为101522320元。宋朝武教授认为,根据判决书看被执行人的债务仅8000多万,而防城港法院查封财产远超范围。其次,在被执行人被查封的财产足以偿还申请执行债务的情况下,将法律代表人家庭财产(汽车)予以查封,明显属于超范围查封。“我们已经投入了一个多亿来装修,这个月底马上就要交房了,全防城港都能看到。查封的资产超过6个多亿,为什么现在还是用烂尾楼的状态低价评估?这说的过去吗?”李忠飞说道。林剑锋教授建议,由于涉案项目被查的时候是在建工程,再次投入后可能达到了可预售商品房标准,因为有查封,导致性质变更不过来,但实质上法律性质已经变了,从公平性考虑,建议对标的物价值进行再次评估。

现状:

举报人港商李忠飞(简称:举报人)本人反应:李忠飞于2008年由防城港市在香港的招商推荐会邀请,2012年投资3亿建设腾飞广场,此项目是防城港第一个旧城改造项目,也是当年防城港市政府“十大重点项目”之一。

港商李忠飞与福建老乡许文飞600余万差额的借贷纠纷案(证据一),被防城港市中院枉法裁判赔偿8300余万。2014年防城港中院在未准确核实许文飞提供的价值1.5亿元的财产(位于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龙山路与独秀大道交叉处怀国有(2008)第01-4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证据二),该宗土地在2008年拍卖价格才1900万(网上可查),2014年至少有一半以上房屋已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证据三),即许文飞担保物不具有担保价值和效力,明显是虚假担保。防城港中院违法裁定查封腾飞龙公司名下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腾飞龙公司腾飞广场总建筑面为41588.19平方米的328套房产(证据四),同时查封举报人福建老家的六处房产(证据五)。尔后防城港中院2016年对腾飞龙328套房产(市价约6亿)仅仅评估为1.2亿(证据六)。有证据证明万宇评估公司弄虚作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12月5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案子还在审理中,最高法裁定驳回广西高院、防城港中院的错误裁定,发回重审(证据七)。2018年7月防城港中院重新委托评估315套房产(特别说明,防城港中院实际查封腾飞广场391套,加上举报人老家6处房产总共是397套),评估价值为3.5亿(证据八);还有82套住宅及商铺既不评估也不解封,如果加上则评估至少6个多亿。

对于以上事实,执法和法律专业人士是知根知底的。港商李忠飞又介绍新情况如下:2018年11月2日周五下午五时五十分防城港中院执行局毛振突然通知港商李忠飞说下周一11月5日即将对举报人福建老家父母妻儿居住多年的房子进行拍卖,要求清空房屋内所有物品家具,港商李忠飞说福建老家本来市值六千万的房产被防城港中院恶意底价评估为1900万(证据九),每套房子均有银行贷款,即便拍卖也是银行优先受偿。毛振这样做,是故意恶心举报人,是故意在家乡父老面前侮辱举报人和侮辱举报人家族的名声。一个月前,毛振假意叫举报人拿等额资产置换,查封397套,只评估315套,剩余82套住宅及商铺,举报人拿其中一部分等额资产来兑换父母妻儿居住多年的房子就足够,剩余未评估的82套住宅及商铺死活不解封。防城港中院新评估3.5亿的房子足以偿还错判的8300万,何必还要到千里之外拍卖举报人老家父母妻儿居住的房子,逼着父母和孩子流落街头,让举报人名誉扫地,太过分太欺负人。许文飞案判决加利息不超过1.2亿,目前查封举报人超过3.5亿,加上没有评估的82套住宅及商铺超过6个多亿,明显属于超额查封,违法乱作为。除此之外,桂林银行已经申请解封的58套腾飞广场的房子当天就被许文飞查封,桂林银行解放申请报告及裁定早于一年前已经下来(证据十),毛振却迟迟不解封,故意装作不知道。最高检现正在监督受理,最高法正在调查超额查封问题,当最高检最高法领导过问的时候,他们都是这样欺骗上级,意思说,查封3亿多没有超额查封,这里面还有中建、金通小额贷款公司、中国移动公司退房以及业主告举报人公司延期交房。(举报人公司特别说明,中建总合同2.5亿(证据十一),目前举报人公司已偿还2.6亿(证据十二),所以说中建欠款根本就是无稽之谈;金通小额贷款公司2000万,举报人公司已还款1380万(证据十三),目前举报人公司被金通小额贷款公司查封的商铺22套,面积2412.96平方,按照已售出55000元/㎡的价格计算,总金额1.3亿多人民币(证据十四);由于防城港中院超额查封直接造成停工,移动公司起诉举报人公司要求退房,总金额800多万,举报人公司目前被移动公司查封房产28套(证据十五),面积3318.76平方,单价按9600元/㎡,总价是3180多万;备案在移动公司名下的商铺两套,面积184.43平方,总价918.4614万元(证据十六)(2018年3月份,移动南宁总公司派人到举报人公司,看到举报人公司已竣工交房的腾飞广场,感到很满意,说要向上面的领导汇报,不打算退房了,要用来做移动的网点。);个别业主起诉举报人公司延期交房,法院为了凑数,每个人的违约金都判了很高,业主十个人左右加起来大概也就两三百万,举报人公司目前被港口区法院冻结的现金也是两三百万。不得不说,以上一系列的问题就是防城港中院违法超额查封,违规查封造成举报人公司巨额的经济损失。所以执行人找借口一边欺骗忽悠上级领导,一边逼举报人和解,一边威胁要拍卖举报人老家的房子,查封举报人397套房,法院却只评估了315套,评估价为3.5亿,剩下的82套住宅及商铺到目前为止还处于查封状态,防城港中院死活不评估也不解封!2018年12月19日-20日,防城港中院就要拍卖举报人福建老家唯一的住宅。新评估3.5亿的房加上未评估的82套住宅及商铺,加起来法院查封也有6亿多的资产,也足以偿还错判的8300万!但防城港中院还跑到千里之外拍卖举报人福建老家唯一的住宅,这难道就是法院所谓的“公平公道”吗?他们妄图把之前一系列违法犯罪及错误判决一笔勾销。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困难,政府为防城港中院超额查封召开了20几次会议,每次会议主要针对腾飞广场被查封的328套房产讨论,其中114套房产已售出,要求解除查封这114套房产,再由政府部门、银行、法院三方开个监管账号,针对这114套房产放款总价是九千六百五十多万元进行债务偿还,这样即可解决债务,又可以让企业复工盘活。每次会议都有分管副院长参加,当副院长回去向院长汇报政府开出来的解决方案,前任院长杨智军都不理不睬。(可看政府会议纪要)

查封我公司及我个人6个亿的资产,限制我回香港打理香港公司的事宜。

小结:(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厅正在受理)

笔者通过多方了解发现,防城港中院违法超额查封的“腾飞广场”涉及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上百人,购买者大多是港澳台知名商人和华侨华商,他们对防城港中院这样的执法表示不满,对因此案给自己造成的几十万或上百万损失,表示要追究法律责任,并以受害者和华侨华人身份上访北京,向国务院特区办,国务院台办,各国驻华大使馆反应,并联名起诉在香港或美国召开国际法庭,召开“国际法庭案件”新闻发布会。看到此状,笔者忧心忡忡,本来很简单的一个经济纠纷案因相关执法机构违规行为造成今日惨状,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执法机构和党委政府尽快调节,预防事态继续发展,为中央精神保驾护航,为“中华统一”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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