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旨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支持破产重整企
近日,《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旨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支持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而制定,《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制法背景、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支持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以及关于衔接“首违不罚”制度。其中明确了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五类纳税人;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指的是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级别的修复;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等。新修订的《公告》主要是依据2019年印发的《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而来,逐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及时挽回信用损失,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有助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