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日前,《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发布,旨在提醒欠费用户补缴,并将ETC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并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通知》主要内容共五部分,分别为强化金融支持服务、支持多渠道提供担保等服务、有效防范金融机构垫款等风险、优化发行安装服务、拓展多场景多形式服务和优惠。《通知》提出持续大力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应用,尤其是某些区域难办的货车ETC办理,为了推进消费者自愿办理,需要首先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发展通行费、预存费多样化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另外要求各单位加强监督和指导,严格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ETC发行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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