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建立注销便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建立注销便利制度,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而制定,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23条,主要内容针对市场主体退出环节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法强化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以此引导或者强制低效无效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降低企业失联风险。《条例》创新举措进一步优化注销程序,八种情形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章程或者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通过修改章程或者协议约定而存续的除外;经营期限届满未延期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经法定程序作出决议解散的;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创新主要体现在扩大适用范围、可再次申请、压缩公示期限、简化申请材料等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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