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银保监会发布,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
近日,《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银保监会发布,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相关领域风险而推出。
《通知》依据已有的保险资金监管法规体系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个别监管制度条款已经滞后进一步修订,发布相关14条通知,主要内容为取消保险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服务券商和托管人数量限制,减少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频率,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自主投资标准化产品;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丰富创业企业长期资金来源;允许保险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及其关联保险机构根据投资策略自主选择投资比例,简化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私募基金的决策流程,提升产品市场化运作水平;取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增强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取消保险资金开展内保外贷业务的事前评估要求,夯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范境外融资风险;在现行的保险大类资产比例监管政策中,增设投资于非标准化金融产品和不动产资产的比例限制,防范非标准化资产领域投资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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